浅析固定资产新准则与现行税法之间的差异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3596 次点击
摘要:随着2007年1月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执行,实务中现行税法与新准则之间的差异问题将会很多,本文试图从两者在固定资产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减值以及处置等五个方面进行对比,并对差异进行分析,为实际工作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固定资产新准则税法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在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解决了原准则实施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顺应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趋势,并指明了今后我国会计的国际化发展方向。但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两者势必在实务中会有差异。本文将从固定资产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减值以及处置五个方面来分析固定资产新准则与现行税法之间的差异,为实际工作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固定资产确认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而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对于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其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只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应超过一年,而现行税法则除了规定使用年限以外,还从单位价值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是,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方面亦不相同。
1.外购固定资产。
新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原价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而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般应以原价为准。具体规定如下: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入账。从国外引进设备的入账价值包括设备买价、进口环节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原值中含有预计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现值;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予资本化。而现行税法则未规定固定资产原值中含有弃置费用,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也无需折现,购买固定资产时会计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而现行税法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参照有关的市场价格合理确定。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只能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而现行税法则规定除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外,还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同时,新准则中还规定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包含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而现行税法中不包含这部分内容。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差异
1.折旧范围不同。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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