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螺旋型发展的因素及其调控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0025 次点击
我国近四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年来,整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宏观调控总是经历着一个“失控——调整——更大失控——更大调整”的螺旋型发展进程。这种上升式曲折过程极大地阻滞了我国投资结构及产业的改善。认真分析其内在因素,总结经验教训,寻求对策,应有助于投资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深入发展。
一、调控手段非科学性
投资规模的动态控制和投资结构的合理调整实质上是财力、物力、资金在归属不同的产业和企业之间不断重新配置的限量问题。多次全国性的投资紧缩、规模控制,主要是在投资结构没有得到改善的环境中用行政手段过多地干预投资领域。当前的整顿治理,其方针无疑是正确的,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阻力很大,困难重重,现今调控、压缩成绩对于达到预期目标远远不够理想。关键在于调控投资规模乃至治理整顿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与措施、政策订之过少,用之过少,执行不力,而靠产品经济时代的行政手段起作用。现投资环境和运行机制已发生相当大的变化,一定要研究出在投资运行中依现行经济规律而动的调控手段,加之一定的法律手段和在新形势下行得通并易于接受的行政手段。
在调控对象已经起了很大变化的今天,控制手段、方式及宏观调控指导思想如果不能紧跟投资形势的新发展,势必产生新的经济机制与传统的控制手段、方式、指导思想的尖锐矛盾。非科学性、非经济性并且过时的调控手段着力于投资总量控制,对我国过长的投资战线,难免疆界防守不易,操作极为不便.调控难度显然很大。在投资主体众多的情况下,若要操作成功,主要针对不同操作环境的操作对象、范围等在调控手段上有严格的限定,保证这些“限定”得到贯彻执行并且具有抵抗外来干扰因素的作用,不至于在其资金运动过程中,投资深通过不同渠道渗透到非限定区域,起着一定量的相反的异力作用。
投资利益分配机制的作用和某些财政策略的失误,使非科学、非经济手段调控步履艰难。投资领域过去高度集中或分权让利的体制已被层层控制的体制所代替,各下级政府、企业及银行、其它金融机构,具有偏离国家宏观投资调控系统行政指令的能力和权力,相互间投资结构政策很难完全一致,极易产生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抵触,唯利是“投”,成为中央和地方更为突出的投资结构矛盾的锋尖。历次调整中最常见的规模失控通症就是“表面总量被控,实际结构紊乱、行政措施‘松枷’,投资无向膨胀”。要控制这种局面、就一定要充分注意选择恰当而有效的调控手段,注重多种调控手段在操作中的相互作用,有机配合,得当运筹,建立起一个适应并追随我国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适度投资规模,以避免出现“失控—调整—更大失控更大调整”的螺旋型发展过程。
二、调控目标非长远性
五十年代以来,我国有过几次大的投资规模压缩、调整,都因在其调整目标上没有明确地突出以致力投资结构调整,主动、稳定、有效地控制投资总量,达到适度投资规模的长远目标,投资规模的压缩、调整走进了螺旋式循环怪圈。目前进行的投资规模调整,虽说在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两方面双管齐下,但至今由于种种原因,实现目标的措施、手段、政策等对于投资结构的真正改善还远远没有显示出强大威力,也就是说调整目标仍视投资总量控制为重而没能达到目的。这关键在于调控目标制订的非长远性,如此调控的将来,误入螺旋式循环怪圈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调控目标应是一个长远的、动态稳定型的科学目标,应以一定的政策、条例、法律作为它成型的理论基础和调控的实践依据。
宏观投资规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应该保持一定的扩大再生产速度,在合理的投资结构格局中科学地形成动态的稳定型模式。在投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经济发展速度越快,给调控总量带来的问题和矛盾也就越多、越尖锐;即使经济发展速度平缓,也给将来的总量调控遗留下隐患和病疾;加之调控指导思想和调控目标失误,总量控制顶多能有短暂的静态稳定。从长远和科学的角度考虑,要调控规模,一定要从调整投资结构着手,进而达到动态地控制投资总量,决不是一味追求投资总t的暂时静态压缩.投资结构扭曲,比例严重失调,恶化了本来就不合理的投资规模和产业结构,加剧了资金总量的短缺,使积极投资矢量项目与消极投资矢t项目争资金、争物资、争地盘、争“笼子”、争速度,在不合理扭曲状态的投资结构格局中,资金的固定资产形成率很低,投资的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都极不尽如人意。如果在改善投资结构问题上不能取得决定性的进展,那么投资领域的整顿治理就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整个投资规模的调整就难以走出螺旋式循环怪圈.目前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带有强烈的一时代感和明显的经济特征,更加表现出以调整、改善投资结构来动态地控制投资总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映出制定长远调控目标的经济规律性和科学完备性。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运行有其自身的惯性,应该看到经济发展时,在其巨大的惯性冲击力下,突发式行政手段调控投资总t的失态性和扭曲性。巨大的投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