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的固定资产准则的几点思考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4666 次点击
摘要:历经三年出台的新会计准则终于破茧而出,此次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体系。本文就其中固定资产准则的变革谈几点看法。
关键字:固定资产;准则;变革
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其他企业鼓励施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形象。
新会计准则的变革,既是我国企业会计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本文拟从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显著变化来加以简略地分析和探讨。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原准则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资产。
新准则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新准则没有对单位价值较高作出统一要求,对于企业来讲,企业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建立自己的固定资产目录,在目录中确定固定资产的时候,允许企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单位价值的大小。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新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引入了现值计量属性,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通常在3年以上)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借:固定资产xxxx(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xxxx(利息)
贷:长期应付款xxxx(终值)
例: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资料1:假定A公司20×7年1月1日从C公司购入N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机器已收到。购货合同约定N型机器的总价款为1000万元,分3年支付,20x7年12)931日支付500万元,20x8年12月31日支付300万元,20x9年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资料2:假定A公司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
分析:第一步,计算总价款的现值
500/(1+6%)+300/(1+6%)(1+6%)+200/(1+6%)(1+6%)(1+6%)=471.70+267.00+167.92=906.62(万元)
第二步,确定总价款与现值的差额
1000-906.62=93.38(万元)
第三步,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906.62
未确认融资费用93.38
贷:长期应付款1000
2新会计准则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引入了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要求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帐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核电站等,虽然是预计的,但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例:经国家审批,某企业计划建造一个核电站,其主体设备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该项设备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2007年1月1日,该项设备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共8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预计弃置费用为100万元。假定折现率为10%。
(1)弃置费用的现值100×0.3855=38.55万
借:固定资产8038.55
贷:在建工程8000
预计负债38.55
第一年应负担利息=38.55×100%=3.855万
借:财务费用3.855
贷:预计负债3.855
(2)第二年应负担的利息=(38.55+3.855)×10%=4.2405万元
借:财务费用4.2405
贷:预计负债4.2405
(3)10年后,
借:预计负债100
贷:相关帐户100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1)新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2)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3)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2增加了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原准则未给出预计净残值的定义,为了更准确的计算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值,新准则对预计净残值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3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当使用寿命预计数及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4固定资产的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5.修改了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的会计处理。原准则要求对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单设“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新准则明确此项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
1新准则增加了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是指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同类固定资产的惯例就可以直接出售且极可能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已经与买主签订了不可撤销协议等。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价值计量原则:(1)预计净残值=公允价值一处置费用。(2)原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3)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可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与其他固定资产一起合并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中,但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代售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帐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
2新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的盘盈的会计处理:原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盘点当期入帐,同时增加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新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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