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 促进可持续发展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4083 次点击
核承压设备执行核安全功能,是安全防护实体屏障的核心,其质量和可靠性对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十分重要。对核承压设备活动的安全监管(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一直是国家核安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1993年机械电子工业部、能源部和国家核安全局三个部门共同发布了《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0600)及其实施细则,建立了核承压设备活动资格许可证制度。到目前,已有近90家单位持有核承压设备各类活动的资格许可证(共200余个),其产品基本覆盖了反应堆压力容器、稳压器、蒸汽发生器、泵、阀门、管道、驱动机构、堆内构件及支撑等核安全级设备。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资格许可证制度作为核承压设备活动准入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核电设备国产化、核承压设备活动持证单位的能力建设、核承压设备质量保证以及营运单位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等工作,从而保障了核电站的建造质量和安全运行。
但是,在核电设备国产化的迅速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从秦山二期反应堆压力容器安全端和田湾核电站主设备质量事件反映出的核承压设备活动领域的一些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如何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核承压设备质量,促进核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核安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急迫课题。
一、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管形势严峻,加强监管工作刻不容缓
通过前期核电站、高温堆、中国实验快堆等核设施建设的带动,走自主开发和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以及通过核安全部门严格的监管,我国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目前国内已经具备了设计、制造和安装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大部分设备的能力。
但必须清醒看到,相对于我国核电更大发展及自主化战略,核承压设备国产化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能力不足和准备不足。
一方面是技术基础仍然相当薄弱。部分核心技术尚未掌握,一些重要设备国内没有完全形成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安装的能力。比如: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镍基合金等特殊材料性能还没过关;反应堆压力容器安全端异种金属焊接、蒸汽发生器传热管制造、冷却剂主循环泵轴密封制造、压力容器金属密封环制造、安全阀和调节阀制造等关键制造技术和关键工艺水平亟待提高;无损检测手段尚不先进等。
另一方面,相对于技术基础而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差距更大:
1、缺乏核电发展整体规划,资源投入分散。
由于长期以来国家核电发展没有整体规划,核电领域从业人员对核电设备国产化内在规律缺乏深入认识和准确把握,加之前一阶段核设备市场的暂时萎缩影响了一些单位在技术和管理上进行投入的积极性,从而导致我国核承压设备活动能力的发展近年来总体上有所停滞。
另外,从资源投入来讲,到目前为止的前几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对核电设备国产化的科研和攻关都有一定力度的投资支持,主要用于生产设备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方面。但由于体制和产业结构布局问题,使得国家有限的投资所支持的对象相对来说比较分散,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2、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完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差。
一是自《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发布以来,核承压设备管理法规建设十多年来没有明显进展.由于政府机构发生重大变化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迅速推进,目前部分规定已大大滞后于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是我国发展核电二十多年来,对核设备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投入不够,进展缓慢。目前我国已制定出台的部门技术标准(如EJ)和国家标准(GB),远未达到统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要求。
3、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核安全意识薄弱,质量管理落后。
一是部分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领导和员工核安全和质量意识淡薄。对设备国产化的形势和核电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及其规律没有清醒认识,思想上对质量保证未给予充分重视。
二是只重视取证,而不重视实际质量保证能力的培育和维持。国家核安全局在实施资格许可证管理过程中,对于申请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都进行严格审查,应该说,这些单位取证时的核质保体系文件、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和职责分工是十分明确和基本到位的。但在许可证保有期间,由于没有核电设备制造任务等多种原因,其核电质量管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相关能力未能得到维持和改进。在近期国家核安全局实施的持证厂家普查专项行动中,发现许多单位不仅取证时的有关承诺没有实施,且取证时已有能力还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下降。
三是实际从事核承压设备活动的部分企业,质保投入和管理力度不足,过程控制不到位,违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将重要的核安全活动违规外包给无证企业、无证人员实施特殊工艺操作;在核承压设备活动具体实施过程中,时有简化操作程序、违反质量计划要求、违反操作规程的事件发生;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力度、频次和效果上存在诸多不足。
从以往实施核安全监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来看,上述问题绝非个例,在相关企业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4、营运单位对核承压设备活动的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不力。
一些核电站营运单位对核承压设备活动的质量保证工作没有充分重视,对核承压设备活动的质量管理和过程实际控制不到位;甚至有的营运单位在发现问题后,不能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而过多顾忌对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影响。
此外,近期在核承压设备领域还出现了个别单位不顾核电国产化发展大局的现象。比如为表面上提高国产化指标,存在将国外设备贴“中国设计”或“中国制造”标签的倾向。这种倾向对于核电设备国产化和整个核电事业发展都没有任何益处,只有害处,应该杜绝。
5、核设备鉴定机制存在明显不足。
一是没有确立核设备鉴定实施、认可的法定地位机构;二是没有确定核设备鉴定的完整的标准及程序;三是现有的鉴定设施、实验台架、技术软件整体上水平不高,而且分散于几个部门,大都未按核安全要求进行标定和认可。这样的状况,致使设备鉴定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
6、核设备可靠性基础数据几近空白。
根据核安全法规规定,新建核电机组需要使用概率风险评价技术进行安全分析评价和运行管理。这对国产的核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的取得和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不尽快做好充分准备,建立国产核电设备可靠性数据库,将严重影响实现核电设备国产化进程。
7、国家对核承压设备活动的核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一是监管人力严重不足,国家核安全局每年可投入从事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管的力量不到十个人。二是独立检测和理论分析等监管技术手段缺乏。三是核承压设备活动安全审查和监督工作仍不够规范,随意性大。面对核电更大的发展,如果不尽快加强力量,提高水平,将会严重影响到核承压设备的监管力度和深度。
总而言之,由于上述种种问题,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管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如果不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策略上的调整,体制和机制上的改进,具体监管工作上的强化,就有可能发生严重的设备质量事件,从而阻碍我国核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管已采取的几个重要举措
按照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到2020年,核电装机总量要从现有的870万千瓦增加到近4000万千瓦,达到全国总电力装机总量的4%左右,即从现在起今后15年内,每年将至少开工建设两个百万千瓦级的核电机组。这一庞大的发展规模无疑将给我国核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给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核安全局清醒地认识到了当前核承压设备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下决心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初,国家核安全局恢复建立了核设备处,增强了监管力量;同时决定对资格许可证的管理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和加强,提高资格许可门槛,以确保资格许可证持有单位的能力和设备制造质量,促进核电设备国产化。一年多来,基本打开了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其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具体措施:
1.加强宣贯,改变观念,提高认识。
实践表明,核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普及是加强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安全观念、提高安全认识的重要手段。国家核安全局利用核安全普查、法规讨论会和各种培训,广泛宣传普及核安全各项要求和核安全文化,力求将各单位的思想,特别是领导决策层的思想统一到“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思路上来。具体而言,我们反复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是要深刻体会和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和发展”的关系。
核承压设备活动的质量不仅是核安全的基础,也是核电产业发展的基础。没有质量的发展不可能持续发展;没有安全的发展,只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核承压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核电站安全,将会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和负面反应,直接影响到我国核电的国产化进程,影响到我国乃至世界核能事业的发展。
曾培炎副总理最近在考察江苏田湾核电站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电自主化建设,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举措。安全是核电工业的生命线,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狠抓设计、建设、制造、运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消除一切隐患,确保核电站质量可靠、运行安全。
曾副总理的讲话深刻、准确地阐明了“安全、质量和发展”的关系,即发展是前提,安全是保障,质量是基础。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以优秀的工作质量,保证核电厂安全,促进核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国家核安全监管工作。
对于一个国家来讲,民用核工业发展只是局部性的,而核事故发生后影响是全局性的。核安全工作有其特点,它没有十分明显的实证性。核安全工作的好坏,不能完全从核设施运行情况看到。核安全的考验是核设施全寿期都必须面对的。
国家成立国家核安全部门负责对全国核设施安全实施统一监督,既是为核工业发展,更是为了国家安全的全局。既然是代表国家监管,国家核安全局就必须要以国家总体利益为出发点。强力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就是对核事业整体最好的服务。同时,从这个角度看,核工业的风险除了由核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类的严重损害、高投资外,还有国家的严格监管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三是要认清发展阶段,稳步推进核电国产化。
我国核电发展起步于二十多年前,但到目前为止,设备国产化的技术基础和管理基础依然相当薄弱,离实现设计自主化和制造本地化还有较大差距。国外核电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引进、消化和吸收成熟技术是核电快速发展和保证安全的有效途径。正确认识技术引进的必要性,把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落到实处是我国核电未来发展中保证核安全的关键。核设备国产化的目标不应只是国产化率,而首先应解决核设备的设计、制造的可靠性。核设备国产化要结合我国当前设备的科研、设计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从各方面稳步推进核电国产化。一定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将冒很大风险。
四是要切实提高企业领导层的核安全文化水平。
核安全文化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前苏联切尔若贝利严重的核事故后,痛定思痛,在安全第一的观点、强制性质保体系以及纵深防御的概念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划时代的核安全管理理论。
就本质而言,核安全文化表现为一整套科学而严密的规章制度,加上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良好的工作习惯,从而在企业内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和重视质量的气氛。一个企业核安全文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层,取决于他们对核安全和质量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一个企业的核安全文化,主要是领导人核安全理念的体现,主要是领导人的文化。核安全文化是个人行为的集中体现,但它在本质上又是一种企业行为。核安全文化的养成,企业领导人的言传身教是必不可少的因素。核安全文化的精髓,是追求卓越,实现持续改进。所有这些,都要靠领导人的言传身教。为了眼前的业绩,为了一时的外部形象,为了自己的前程,在核安全和质量问题上走钢丝,是领导者最大的不良工作习惯和最大的违章。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反不良工作习惯,首先要从领导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