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动火的技术分析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27989 次点击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工作实践,重点介绍了化工企业安全动火技术,并就安全动火的技术措施进行了分析探讨,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化工企业;安全动火;技术分析
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装维修、技改更换,往往离不开动火作业,而化工企业动火作业时又大多存在着易燃易爆的介质,且往往又是一边生产,一边动火,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可以说化工企业的动火作业是一项技术性强、要求高、难度大、颇具风险的特殊作业。因此,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动火工作,是每一家化工企业至关重要的大事情。
一、拆离作业
把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能拆卸拿离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从主体上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去动火,动火作业完后再装回原处。这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动火方法,但应注意,拆离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内如积有易燃易爆物料、污垢或残渣的,仍应按要求清洗。
二、隔离遮盖
将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和相关连的运行系统作有效的隔离,如在管道上加堵盲板,加封头或拆掉一节管子等,隔绝易燃易爆的物料和气体进入动火作业点。注意不要用简单的关阀、水封方法代替隔绝。同时还要注意周边岗位生产是否有易燃易爆的气体产生,特别是上风处,如果有,应禁止动火或停止生产。动火前应对设备的槽、锅、罐口进行遮盖,防止电火花溅入;或将焊接作业区周围用不燃材料进行四面包围以控制火星飞溅:遮盖时应考虑周到,凡火星能溅及的地方都要进行遮盖,包括容易被人忽视的排污沟、窨井口等。
三、现场清理
动火前要清理现场,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动火前应把动火点下方和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转移至安全地方,现场应清理打扫干净。凡电火花可能到达的地方都要转移,特别是高处作业,电火花随风飘曳或碰到物体进行二次抛溅,溅落点很难判定。这种情况下的现场,应考虑得特别周到,易燃物能转移的应尽量转移,不能转移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遮盖,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地面应打扫干净,油污的设各或地面要进行揩擦冲洗。
四、清洗置换
凡盛(用)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槽桶、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都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清洗置换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清水置换。能适用于水或易被水洗涤的介质,可用清水一次或多次清洗置换。
(二)蒸气置换。一般清水难以洗涤的物料及介质可以用蒸气冲洗,如遇冷凝固、结块或油状类的物料、残渣、污垢等。
(三)空气置换。用鼓风机、排风扇或其它空气置换设备,置换掉可燃气体。
(四)惰性气体置换。根据需要,有条件的也可用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置换。
五、分析监测
不管采取何种方法清洗置换,都要干净彻底不留死角,并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检测分析要准确,取样要有代表性,当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应取其下部:当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应取其上部;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清洗置换后的时间都不能停顿太长,一般不超过半小时,时间过长应及时进行取样分析,超标的应再次置换。
六、检查确认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一定要认真检查确认,这一关很重要。检查确认一般由动火单位的负责人、岗位值班长、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安全员等人参加,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现场清理、隔离遮盖、清洗置换的同时,还应检查:
(一)动火设备能打开的盖、孔等是否都已经打开。禁止在密封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动火。
(二)动火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焊接作业的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电焊机要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氧气、乙炔气皮管要连接牢固,无破损、无漏气: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进行保护,电焊工具要绝缘良好,禁止使用破损的焊炬和电缆及失灵的减压器。
(三)是否做好了相应的抢救后备措施。如在缺氧、有毒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备有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安全带(绳)、梯子等救生器材。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各有灭火器、水带等消防器材。在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各有大量的清水。此外,还应各有相应的急救用品,以便急时备用。
七、办动火证
经检查确认各项准备工作正确无误后,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如入槽、锅内作业,还要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的动火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办理,动火证应写清楚动火地点、动火对象、动火方式(内容)、动火执行人、动火负责人、动火起止时间、动火前应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动火级别、监火人,对复杂项目还应有组织实施人、动火分析人和岗位值班长等详细内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进行审批。动火证上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并落实到位,切不可敷衍了事搞形式,更不准怕麻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对危险性小,作业内容简单的一般性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经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对具有一定危险,技术要求稍高的一级动火作业,除由动火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初审和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复检外,须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如遇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应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动火单位负责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动火分析人、安全员、厂长或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到动火现场会签审定。动火证填写完毕,相关人员应在动火证上签字,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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