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企业常见的不安全因素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0111 次点击
设备安装企业施工生产的特点是点多、面广、线长,流动性大,生产环境复杂。施工人员的组合、机具调配、工程性质、施工地点及环境等经常在变,使施工生产、生产规律常常形成较大反差,不均适应。给安全生产管理增加了难度。
为了使新参加安装企业生产管理的年轻同志尽快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为了广大的施工安检人员及时识别和纠正不安全行为,我们把安装企业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归纳出来,供参考。
一、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常见的不安全因素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甚至取消安全管理机构,没有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这说明企业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必须彻底扭转、解决。
2、随着指令安检人员做与安全管理无关的其它工作,迫使他们离开安检岗位,造成安检缺岗。
3、以老弱病残的人充当安检员,应付上级检查。这些人员根本无法适应施工条件艰苦的现场安检工作,形同虚设,造成安检工作失控。
4、当生产忙时,只抓生产进度,突击抓生产,忽视安全工作。这种现象较普遍,是一种通病。上级领导抓得紧,好一阵,一松又抬头。
5、违章指挥:1)不顾安全措施是否安备,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强行指挥施工,冒险作业;2)不顾施工机具是否完好,承受能力如何,安全是否有保障,强行指挥使用;3)不顾基础是否牢固,混凝土养护期未满,强行负重使用;4)将未受岗位安全教育的人员安排上岗,或指挥其它人员顶替特殊作业人员上岗,造成隐患;5)生产负责人工作不周,无视特殊作业人员因体能变化已不适宜做特殊作业,仍分配特殊作业任务等等。
6、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特别是在“平安无事”时期较为突出,容易发生平安之后是灾难的现象。
7、忽视对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处理工作,未能及时教育职工、吸取教训,酿成同类事故重发。
8、忽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舍不得花钱,也舍不得放人去学。
二、公共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无明显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的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无防护栏、盖板;
3、井、洞口被不合格盖板如石棉瓦、杂物等遮蔽,形成陷井;
4、2m以上临边无护栏;
5、在通道上及其附近施工未设警戒,未设防护栏,晚间未设红灯示警;
6、在通道上空或临近通道上空施工,通道上空无防护盖,有易坠落的物体存在;
7、在通道上或其附近有井、洞,无盖板,又无护栏;
8、施工现场和通道油滑;
9、施工现场或人多的公共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少,或安全通道有障碍;
10、施工现场楼梯无扶手护栏,梯阶不平有杂物;
11、施工踏板未固定,探头过长;
12、在煤、灰、砂土、深坑等易塌方的堆料下施工作业;
13、在无盖板的热水池、污水处理池、油池、化学品液池、无浮力灰料池边行走或作业;
14、人与货物同车,尤其是人位于车载重物之前;
15、断线带电未绝缘包扎或及时清除;
16、在高压电设施附近施工,无有效的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17、人体直接接触、碰击、拆卸、施焊、切割无标志的不明物体和装置,这些物体和装置可能是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源等物质。
18、进入空气不流通的低洼孔洞、地下室、深井等易窒息、中毒的场所;
19、贸然误入原存放有害物质的化工容器、管道泄漏处所,煤气管道泄漏处所。
20、搬运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物品时,措施不周不当。
21、危险品仓库通风不良,有害挥发性气体浓度高。易燃品库堆放有易撞击产生火花的铁器;未用防爆灯具与电器,无防静电起火措施。
22、安全措施被随意拆除,临时拆除后未及时复位。
三、起重作业方面
1、无证人员、非起重作业人员直接操作超重、运输工作;
2、超重机具未做严格检查便使用;
3、随意取用机具绳索,超载使用;
4、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超重机具;未按规格型号和材料要求,私自更换零部件;
5、卷扬程较远,又有障碍物,指挥信号传递不清,信号易受误解;
6、违反“十不吊”:1)超重不吊;2)信号不清不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4)吊物上有人不吊;5)物件埋在地下不吊;6)斜拉牵物不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吊;8)零杂物无容器盛装不吊;杂乱堆放或悬挂在重物上不吊;9)临界重量的重物重量不明不吊;10)露天作业在六级风以上不吊。
7、天车驾驶仓门关闭不牢,梯、机位置不协调;
8、吊运通道周边物体码放过高、不牢;
9、超重机械发生故障,不及时修理,又没上锁、没挂警示牌;
10、行车运物,经过有人区域时不鸣警铃;
11、运物超高经过涵洞,或运程上空有高压线路;
12、抬运(机械抬吊与人工抬运)不协调;
13、物件重心过高,未加稳固;
14、物件道路不平,地基强度不匀,强度相关过大,软基经受不住重物压力,未采取措施;
15、重大超重吊装区域未设警界线,非施工人员随意入内。
四、高处作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