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缓困的措施与建议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2580 次点击
摘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除了借鉴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还要根据我国自身发展的特点,深入分析,对症下药。本文根据理论观点、国外经验借鉴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如下缓解思路。
一、深化中小企业改革
(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注重自我积累能力
企业主说了算是我国许多中小企业都具有的特色,决策上独断专行。这种管理模式造成了人才缺乏、制度不严密、劳动生产率低等问题。鉴于此,我国中小企业应走出这种管理模式,改变企业主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注重企业管理的传统理念,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于此之后,逐步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成本和财务管理,提高利润留成水平,积累资金,增强内源融资能力。
(二)加快企业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增加市场竞争力
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世界的主题。今年全国科技大会扎扎实实地为企业提出了创新的任务,政府的政策调节也正在向鼓励创新方面倾斜。中小企业是新思想、新发明、新机制的源泉,所以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走高科技道路,依靠科技成果,加速企业技术改造,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树立做精做细的产业意识,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遵循诚信原则,构筑良好银企关系
诚信是我国人民代代相传的传统美德,在进行经济建设的今天,中小企业仍应意识到,诚信必不可少。以前,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家片面强调银行信用,忽视了商业信用的建设,导致商业信用在我国的缺失。现在我国实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牢固树立诚信第一的观念。一方面,中小企业应定期提供真实、精确的财务信息,不能随便调帐、杜绝造假现象,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另一方面,加强与银行的信息沟通,使银行能深入了解自身经营状况,预测企业前景,防止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当中小企业需要贷款时,银行可减少大量的审查手续,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总之,中小企业只有遵循诚信原则,才能赢得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的大力支持,从根本上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金融市场改革
(一)推动大型商业银行体系调整
中小企业的融资依然依赖于传统的国有商业银行。因此,要缓解融资困境,就有必要对国有商业银行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
1、挣脱旧观念的束缚,对国有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重新定位。应弱化以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作为扶持指标,强化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前景,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修改现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方便中小企业贷款申请和发放,重新制定中小企业的融资审批条件和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不再简单地套用处理大型企业贷款时的程序。
(二)发展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创新贷款模式
发展主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使其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小商业银行管理层次少、决策效率高、市场策略灵活,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不同规模的企业有着不同的资金需求,一个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融资策略。所以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能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要求和提供多样化融资方式。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缓,满足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亟待创新。
三、健全政府扶持体系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支持
法律是完善中小企业运行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注重从法律法规层面上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确保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效解决。
我国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正式踏上正规化和法制化轨道的标志。但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公平竞争法律体系,反垄断等法规与之相配套,所以要尽早健全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指导,制定《企业公平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用法律形式规范金融机构,政府机关,明确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政策保护,创造一个良好融资环境。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世界各国为了协助中小企业发展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体系是政府重新塑造银企关系、增强信用观念、避免各种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规范的制度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
1、明确信用担保对象。我国担保机构应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资信评估,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一定发展前景,然而其贷款条件达不到银行要求处于中间状态的企业进行担保。
2、建立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体系。担保机构对担保资金的运营进行监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道德风险发生;当被担保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时,由担保机构代偿,并及时有效地对债务进行追偿。
3、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则,进行监管,指导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增强融资能力,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构筑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鉴于国外经验得知,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起着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利益;制定符合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免受大企业兼并排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设立的中小企业司主要负责中小企业政策性研究、对中小企业进行辅导等,其职能相比于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还差很多。因此,我国需构筑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扶持重点,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当中央政府在条件成熟时,也可以考虑在地方政府、公共团体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和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余姚《灵活的捐赠模式》余姚日报2006年2月7日
《美国中小商业银行的现状与启示》雅虎财经2005年12月
凌杨斌《三大结构性因素影响我国金融稳定》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7月
马东来《完善稳定税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经济要参2005年第2期
王乃静《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与模式选择》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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