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设备事故频发的原因和对策思考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20850 次点击
近年,各地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设备事故(包括施工升降机事故)发生率有所上升,建设部为此专门召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座谈会议,研究解决事故控制措施尚不多见,省委、省政府专门针对施工现场履次倒塔事故做出重要批示也属少见。塔式起重机设备事故有增无减的事实已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此,笔者就来自多方面的事故原因做出如下分析,以供同行探讨。
一、塔式起重机设备的使用规模与日俱增
首先是施工管理者对设备配置的理念发生了根本变化。过去,因为使用井架、龙门架替代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具有投入少、费用省,装、拆、转移、使用方便和安全性较好等优点而被惯用了几十年。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建筑施工劳动力成本在不断增加,使用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可以大大节省劳务用工;二是高、大、难、新的特殊结构建设工程没有塔式起重机等设备的使用已无法进行施工;三是施工现场不投入以塔式起重机设备为主体的垂直起重运输设备已难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要求。因此,充分应用装备技术提高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是当今施工经营者的必然选择。其次,各地塔式起重机生产厂家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应运而生。由于其生产技术含量不高,单机成本仅成套井架设备的3-5倍,因此,就江苏省而言,全省大小塔机生产厂家已达30家之多。其销售本省产量按保守估值年均15台计算。10年来全省平均塔机拥有量起码是4500台(其中平均使用寿命一般均达10年以上。更何况外省市销售我省的塔机绝不少于本省的一半。据最新统计,江苏省目前塔机拥有量已经达到了11381台,与10年前的3000多台相比增加了近400%,且有明显增长的趋势。正可谓塔式起重机设备的使用规模与日俱增。
二、专业管理队伍与日益增长的设备使用规模不相适应
其一,从社会发展历史纵向分析,计划经济时代,机械设备是国有资产的一部份,机械设备管理的好坏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生产安全,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管、用、养、修、算”从建设部到地方各级、各部门直至施工企业,都有一整套专业管理人员,检查、评比、学术交流、研讨和专业培训等各类管理活动从不间断。由于国家机械设备管理条线抓得比较紧,因而,国内塔式起重机设备倾覆事故的案例是很少见的。据历年资料统计,截止2005年底前,无锡地区尚未发生过塔式起重机设备倾覆的多人死亡事故(当然,经济总量和经济规模今非昔比因素除外考虑)。其二,从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设备管理情况分析,政府对企业监管的重心是生产安全,而生产安全的衡量标准就是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数。虽然设备安全涉及到生产安全管理,但传统意义上的机械设备管理已转变为企业的自我行为,也即企业设备投入与产出的效能由企业自己来把握,加之一些企业领导急功近利倾向严重,一切以生产安全为目标,只要设备能运转,不管设备是否带病作业,不按科学规律使用机械设备的蛮干、拚设备现象经常会发生,所以,原有“设备完好标准”、“维修保养规程”等等约束性规定只能成为企业设备管理的虚设内容。重心的转移,使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只要能“持证上岗”,一切操作技能的提高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也就没有专业部门给予研究和重视,因为,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本已与建设规模的扩容不相适应。因此,企业设备管理由安全管理替代后,无疑会出现管理不到位,机械设备事故频发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其三,从近年来各地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具体原因分析,70%以上的塔机设备事故是因为人为的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所致,而30%左右的设备事故主要是因为机械维护保养原因或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人员素质低下,基本常识缺乏,设备管理工作严重不到位是每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专业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三、设备管理依据缺失,行业、协会或中介的指导自律不足
一是规范性设备管理依据缺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难以指导和约束全社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重点大型机械设备的计划预期维修保养体系基本放弃,新的弹性维修检查保养模式尚待探索;当前建筑业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没有一个行业规定,租赁市场的不规范导致了企业设备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安装、使用作业人员技术教育和培训机制还远没有达到适应市场化管理的要求,某些地区要么有求无门,要么多家齐管,等于不管。二是塔式起重机创新、研究和探索领域没有得到重视。几十年来,由于塔机本身的技术含量不高,除了塔机价格在逐年降低和具体的型号、规格等有所变化外,在提高安全使用可靠性、方便性等方面,研究、探索的成果由于受整机价格的抑制在推广应用上还很不理想,诸如幅度、重量或力矩显示仪、风速仪、自动润滑系统等等有效的电子自动监控手段还没有强制性措施给予推广使用,确切地讲,产品出厂的检定把关在技监部门,而日常使用管理在建设部门,某种程度上看,各自标准的衔接都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行业管理的市场准入门槛不高。“增项”领取起重资质证书相对单独领取要方便得多,且起重专业资质考核检查内容主要停留在静态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动态监管基本没有到位。四是一些地区对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不够重视。虽然某些设备事故未有人员伤亡,但事故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未遂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教训不能宣传教育到每个作业人员,也即事故“四不放过”没有真正到位。五是设备管理工作基本无内容,各地设备管理活动几乎也不开展。沉在基层班组实干的作业人员没有机会得到同行学习、交流和提高的机会,操作工日常“点检”流于形式,检查保养弹性周期漫长,“完好标准”和“维修规程”执行松懈。六是监理工作侧重于进度质量和效益,对安全监理特别是设备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加入不深,在专项方案批注意见上基本提不出相关修正意见和建议。
四、塔式起重机设备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思考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企业以安全为主线的设备管理工作思路基本定格,如何避免或减少企业设备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应有效能,这是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都在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加以重视。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