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初探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23669 次点击
摘要:随着特种设备造成的事故以及造成潜在事故的风险日渐增大,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成为国家和市场的众望所归。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以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本文首先介绍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内涵,然后阐述了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最后提出了推行特种设备保险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赔偿限额
目前我国特种设备的使用日渐增多,特种设备造成的事故以及造成潜在事故的风险也日渐增大。据统计2008年1月至11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死亡事故176起,死亡255人,受伤217人。针对这些情况,国务院近日公布了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这个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首次强调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以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一、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内涵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备,也是社会物质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由于特种设备的运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给社会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失。特种设备造成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且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所有或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因为疏忽和意外引发事故,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利益损失,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保险产品通常分为3个大类,即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简单地说,就目前我国特种设备意外事故频发的现状,有关单位应该响应国家号召,稳步推进特种设备责任险。首先,积极引导和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投保产品责任险,进而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或产权所有者必须投保特种设备责任保险。
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对社会的影响
1.防范和规避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明确规定,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主要包括:①特种设备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②被保险人未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定期申请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③操作人员无相应有效资格证或上岗证;④特种设备经相关部门检验已经确认报废,或发现有严重缺陷,限期整改但尚未改正。
基于以上保险条款的内容,相关的各地政府、企业、个人就必须规范各自的相关制度和经济行为。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准绳。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新规定了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以提高事故赔付能力。使特种设备的制造商和用户在日常的经营和生活中有法可循﹑有法可依。规范了特种设备市场的经济秩序,有效避免了目前相关环节杂乱无章的状况。相关部门、特种设备制造商和企业的有关管理者、操作者都按照法律规定井井有条的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特种设备制造商调整企业生产经营以符合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条款要求。企业使用符合规定的特种设备,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选用具有相应资格证、上岗证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定期申请检验,做好特种设备的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已经发现的故障应予以立即修复,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这些措施会大大降低意外事故,防范和规避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2.提高企业事故赔付能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实施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缓和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在保险期间内,投保的特种设备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操作人员的过失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致特种设备故障、爆炸和坠落或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额内进行赔偿,并包括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雇员伤害责任保险,在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因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造成的雇员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
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引入责任保险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保险辅助政府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作用。既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能提高处理特种设备责任处理事故的行政效率,对防范和规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应完善的措施
1.国家应出台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相关的法规
虽然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公布实行,但是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对于随特种设备应运而生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还是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可以参照,当制造商、使用者和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依然没有法律可依,有可能造成钻法律空子的情况,使弱势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保险公司也可能凭借自己制定保险合同的优势,制定一些不利于保险消费者的条款。因此,国家应当制定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相关的法规,规范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制定和实施。以下事项应该成为法规制定的重点。
(1)规划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总体纲要,防止各保险公司恶意竞争。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有利于国计民生,随着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的不断增多,风险隐患的加大,必将使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投入与开发。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管治和约束,保险公司很可能制定出一些推卸责任的条款,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无法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因此国家应该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为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规划一个总体纲要。第一,划定各家保险公司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条款范围。而这一范围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这样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就不会和国家的宏观调控相偏离;第二,纲要不宜过严过窄,要给保险公司留有一定的自由策划空间,促进保险公司积极创新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特色条款,引导各保险公司积极竞争,整体提高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水平,做强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