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塔式起重机检验中易忽略的几个方面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2403 次点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大量涌现,塔式起重机(以后简称塔吊)因其同时具有垂直与水平机械化运输的能力,故在建筑施工中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塔吊事故时有发生,其在建筑用起重机械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避免事故的发生,下面结合《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谈谈塔吊检验中容易忽略的几个方面:
1.接零保护和重复接地检规要求:当塔吊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S接地系统,并设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但在实际检验中发现,大部分旧塔吊采用一根四芯电缆,仅有漏电保护器,而无接零保护和重复接地,且漏电保护器规格不合要求。新塔吊采用五芯电缆,保护零线却闲置不用。正确的做法应是:
开关箱在塔吊3米范围内设置,内配置额定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漏电保护器进线侧(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将零线一分为三,一路与塔吊底架、建筑物主钢筋相连接作重复接地;一路进入漏电保护器作工作零线,一路作保护零线进入塔吊上控制箱。并将开关箱体保护零线相连接。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相互之间明显区分,各负其责,永不再混接。
对电源线采用四芯电缆的塔吊,最好是换成五芯电缆。或是动力和照明分路设置,动力线路由三根相线和一根保护零线组成,照明线路由一根相线、一根工作零线、一根保护零线组成,这样四芯电缆均可满足要求。动力和照明还可各自保护。
2.零位保护检规要求:塔吊必须设有零位保护。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但部份塔吊接线有误,仅起升机构有零位保护,而变幅、回转机构却没有。我们在检验时,应断开总电源,将某一机构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此时再接通总电源,该机构的电动机应不能启动。各机构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试验。
3.失压保护检规要求:塔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有的塔吊由于维保人员素质较差,乱接电路,造成塔吊无失压保护。检验时应在机构运行时,断开电源,再合上,观察其是否继续运行,以判断有无失压保护功能。
4.起重力矩限制器检规要求: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超力矩时,都知道切断上升的电源。但因试力矩限制器时,一般是在最大幅度处,无法试验是否切断了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有的塔吊恰好未做到这点。我们可在向外出小车时,人为动作力矩限制器,如小车不能继续向外变幅,则说明能切断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
5.前臂前臂因悬空且行走不便,维保、检验人员有时会放松对其检验而留下隐患。前臂常见问题一是销轴无开口销或开口销安装不规范,如开口销未掰开或用铁丝、直钢筋代替开口销,造成使用中销轴脱落,结果折臂倒塔。这种悲剧不只发生一起;二是前臂端起升钢丝绳固定不符要求,如绳卡数量、间距、卡夹方向不合要求,钢丝绳弯曲曲率半径太小甚至直接绕在槽钢上,造成钢丝绳短期内出现大量断丝而损坏;三是起升钢丝绳和变幅钢丝绳交叉部置,造成两根钢丝绳因相互摩擦断丝而提前报废甚至出现事故;对前臂标节间采用法兰联接的,还应检查联接螺栓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防松或自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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