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业开业设备条件之建议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6379 次点击
张承廉,李兆昆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50000;济南市机动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250033)
国家正在大力倡导建立节约型社会,乘一些有关标准正在进行修订之机,笔者对现行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提出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GB/T16739-2004标准版本比旧版本GB/T16739.1~3—1997在适应汽车维修业生产现实方面有非常大的进步,其表现为提出了比较明确的人员条件、组织管理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在设备条件上删除了许多原标准中存在但实际上早已不适用的设备,但是玉中有瑕,在笔者看来“瑕”主要是标准所要求的一些贵重设备的利用率问题。
让我们思考一下:2004年版本标准为什么把车床、曲轴磨床、镗磨机等设备或者删除或者改成允许外协了呢?并不是维修企业现在完全不需要这些设备,而是因为标准的修订者认识到,这些年来汽车维修市场正在逐步走向细分,专项维修的充分发展足以满足上述设备的加工需求,市场自动地、充分地配置了这些设备。实践证明企业没有这些设备完全不影响维修服务,相反,由于维修市场的细分形成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反而能够节约生产成本甚至提高加工质量。例如,以前开业条件没有规定一类企业必须有自动变速器维修检测设备,而有的企业因需要却花费近100万元买了它。所以不必担心标准不规定的设备就配置不上,因为有维修市场的需求就必然会有人投资。又如,并没有规定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专项业户必备设备的档次,有的业户却淘汰了十几万元的在用设备,花费了80多万元购买了国际最先进的柴油喷射维修检测设备,所以也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标准不规定、行业管理部门不积极推动企业设备就会落后。以上事例说明市场的力量可以满足开业条件对主要设备的要求,市场在向着能够提供优质低廉的维修服务方向发展,我们不用去担心设备要求不全影响维修质量。
笔者认为行业管理应该重视对结果的管理或者通过加强培训使结果得以提升,而不要去重视对其完成结果的手段和过程进行管理(那是企业自己的事),去计较企业使用什么工具设备,因为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必然会考虑用增添或者升级设备来提升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管理者不要当企业的保姆,企业的厂长经理很多是懂得经营之道的成年人。在企业管理上,我们要借鉴国外经验。像美国,从事汽车维修的开业者必须经过1600h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像德国,开业者必须至少用5年学习时间获得维修专业的master(老板、师傅)证。他们对开业条件的软约束——人员、管理条件要求得很严格,对硬约束——厂房、设备条件要求很少甚至不做要求。他们以人的资质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由从业者自己来决定购置什么设备,这种办法非常合理。让具有掌握设备能力的人决定购买什么设备,不要规定必须购买的设备让人来掌握。但是,我国目前做不到完全由开业者自己来确定购置什么设备,按我们的理解其原因为:一是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开业者常常认为申请从业是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分割维修市场蛋糕者,在我国严峻的就业环境下,开业者存在还没有开业就以功臣自居而不愿意接受管理要求的潜意识;二是开业者多数经济基础薄弱而急功近利,如果在开业前来严格软约束,对他们进行培训,业主既不习惯也会认为行业管理者刁难他们;三是我们的信用基础太差,软约束条件往往容易用欺骗的手段即可以满足。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者只得软约束与硬约束并用。在实际执行中,多数地方的行业管理者把软约束——开业条件的人员条件、组织管理条件等忽视或者放在开业之后来要求,最终常常是徒有形式。由于软约束(例如质检员的培训要求)在开业前难以实现,但是又不能把软约束与硬约束同时放弃,因而行业管理者非常容易走这样的道路:把容易控制的硬约束——设备、设施条件控制得非常严格,这就加重了硬约束的分量,也就有了审视它们需要。
笔者认为,开业条件中有关设备条件是否必要和适用,直接影响汽车维修业投入购买设备资金的利用率,如果这些设备利用率太低,就会提高维修成本,造成物资浪费,也就违背了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这句话对GB/T16739来说更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
GB/Tl6739.1—2004中规定的小型车整车维修的专用设备有“四轮定位仪、车身校正设备、喷烤漆房及设备”3项,这3项设备一般投资需30万元-50万元。主机厂因此就有理由对其属下4S站要求一律配置这些设备,普通修理厂也因要达到行业管理部门对开业设备条件的要求感到很为难——你不能说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在执行国标。这里所说的“为难”,不仅是资金投入过高使预备开业者难以迈进门槛的问题,严重的问题是他们无法通过这些设备收回投资。
据初步调查,上述3项设备在4S站的闲置率达到90%以上,在普通修理厂闲置率达到80%以上,只有为保险公司服务的修理厂的使用率高些,各保险公司往往用招标来选择承担保险车维修的修理厂,所以多数维修企业并不进行事故车修复作业。在济南市,近年从事四轮定位的专项三类企业进行一次四轮定位诊断收费仅为30元-40元,交180元即可终生享受四轮定位服务,业者以这样的低价争夺市场,是希望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来早日收回投资。因为一台普通四轮定位仪价格在l0万元左右,如果利用率低,要靠四轮定位服务需要多少年才能收回投资?车身校正设备一般只有承接保险公司事故车维修的企业才用得较多,它也存在投资回收问题。说到烤漆房,维修使用的油漆99%以上是常温下的白干漆,不进行烤漆完全不影响涂漆质量。问了多家修理厂烤漆房做什么用,他们说一是在烤漆房内喷漆作业环境好,空气清洁,二是一年总有几天空气湿度太大时需要进行烤漆,不然漆面干得太慢。你看,10多万元的设备居然只有这么少的功用。笔者认为,上述3项设备与旧标准中的车床、曲轴磨床、镗磨机相类似,后者在2004年版本标准中被删除,前者也应该以同样理由予以删除。
标准在专用设备的要求中多处出现“允许外协”。“允许外协”是什么意思?标准的制定者本意是没有这些设备的修理厂需要和有这些设备的企业签订协议,如果说在20年前企业设备能力不足又担心企业找不到这些设备写上“允许外协”还有点道理的话,那么在维修市场已经充分市场化,大家都在争揽加工业务,形成了买方市场的今天,再提出“允许外协”的要求就给企业徒增麻烦,几近画蛇添足了。再说“允许外协”设备本身在修理行业中是否必要也大有疑问。例如无损探伤设备,旧版本标准一二类维修企业、三类专项曲轴修磨业户都要求配备无损探伤设备,由于强制推行标准的结果,许多企业配备了它。我们不知道标准的修订者是否进行过调查和实证,可以调查一下有几个企业还在使用它们,它们都被封存起来。2004年版本标准规定整车一、二类大中型客车修理企业,专项曲轴修磨业户需要配备无损探伤设备,其他维修企业没有要求它,这似乎是个进步,但是我们认为这种要求仍然是多余的。无损探伤设备为什么出现在2004年版本标准的上述企业中呢?理由无非是,其一,旧标准中存在。在20年前,维修业还停留在以修为主的时代,坏了就修,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无期无尽,零部件发生疲劳损伤的可能性就会大些,况且当时汽车的使用条件(特别是道路)恶劣,那时无损探伤设备似乎有一定的使用需要。而当前的情况是,维修以换件为主,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安全系数、制造质量大为提高,汽车没有无限期使用的,汽车的使用条件良好,零部件发生突然损伤的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例如,无损探伤设备的主要检验功能之一是检验转向节,而实际上因交通肇事而直接碰撞到转向节时也鲜有转向节断裂的),国内外各种新的修理工艺规范中难以见到有需要使用无损探伤设备进行检验的零部件——正是修理工艺有要求才有某项设备存在的必要,修理工艺中找不到使用该设备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要求企业配置它?这说明旧标准存在2004年版本标准再存在就不一定正确。其二,这些维修企业承修的是载客车,标准应该保证在安全上万无一失,企业不进行探伤检验是企业的责任,不在标准上要求配备是修订者的责任,至于利用率的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再少也与修订者无关。如果以避免承担任何一点责任的心态去修订标准,而不考虑社会成本,不考虑可以检验出问题的概率就是不负责任。按照这种逻辑,因为汽车前轮在行驶中爆裂几率比转向节大得多,标准中岂不是应该加上轮胎探伤仪吗?凡事过犹不及,这很像吃鱼怕卡喉需要配备外科医生检验一下鱼刺,谁能说这不是万全之策?但是又怎么能够让人们认可其合理性?
基于上述理由,作者呼吁,请考虑修改GB/T16739.1~.2—2004,或者通过某些渠道进行说明,酌情删除上述论及的设备,不再要求“允许外协”设备,避免各地管理者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而墨守成规,这是对社会资源的很大节约,也是广大维修企业之福,虽然不是某些设备生产商之福。我们切不要忘记旧国标中对“曲轴箱窜气量仪、气缸漏气量检测仪、润滑油质检验仪、平板、转向盘转向力矩检验仪”等无用设备的要求曾经给企业造成了多么大的浪费。维修生产的需求比国标要求更有说服力,是生产需求造就了保修设备的健康市场,国标中不适宜的设备要求必然产生畸形的市场——它不是生产的需求。不然的话,继续严守设备条件必定会把一些基本符合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拒之门外,比如,且不说以上论述的设备,许多整车维修企业中的小型车修理企业会因为仅仅缺少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其所列12项设备至少需要100万元)不符合开业的设备条件,而正是在小型车修理企业中有更多的规模大、服务规范的企业接近符合整车一类维修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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