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安全管理中的“三变”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4676 次点击
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对于可以预防的事故,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以致对人的生命健康和设备造成无谓的伤害和毁坏,是一种道义上的罪恶。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加强安全基础,是安全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必须要做到“三变”:
一是变事后处理为事前监督。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安全生产这项大工程,必须要进行周密的计划、安排和实施。事前监督的核心就是预防,要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好反事故措施计划,重点做好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和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汛、防车辆事故工作。要切实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做到“三不伤害”,坚持“两票三制”,杜绝无票工作。密切注意人员的上岗状态,对当班情绪不好的人,及时发现,合理安排工作并随时监控;对胆大好胜、性格急躁的人,分配工作时搭配相反性格的人进行互补;对心神不定的人和厌烦本职工作的人,重点进行思想教育。
二是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防范。为此,要认真做好危险点预控和班前安全交底工作,各班组要对每项工作中的危险点、危险源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文字内容。每项工作开始前,做到工作组成员人人知道该项工作的危险点、危险源、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产生的原因和防护措施,清楚万一发生事故,如何采取应急措施等。运行班在上岗前,要认真进行班前安全交底,交代清楚今天的工作情况、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人员状况以及运行方式等,同时认真听取班员的意见,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抓,不安全情况人人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变事故处理无情化为事故处理人性化。每个单位、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事故,但是发生了事故,我们就要注意转变事故的处理方式,要正确对待发生事故的人和事。处理事故不能无情,否则会让其他工作人员对工作产生一种恐惧感。事故发生了,首先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和治疗,及时妥善处理因为事故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伤害,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到既有原则性又不失人情味,从而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形成对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