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存在问题 规范安全管理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29855 次点击
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发生了质的变化,搞好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形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因此,如何规范和加强供电所安全管理,正确处理电力安全与电力发展、改革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合理规避安全风险,是县级供电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们农电工作者值得深思和不可回避的问题。
1农电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
1.1农电安全管理的安全责任和风险加大
农电体制改革前,农村用电管理及公有电力设施的更新改造与维护由村级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后,农村公有电力资产移交给供电企业,由原来的村级组织管理变为农村供电所直接管理,管理范围延伸到户,加之农村供电网络面广分散,管理范围及资产成倍扩大,线路及设备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和风险明显加重。
1.2农电队伍的不稳定增加了管理难度
农电体制改革前,供电企业对乡电管站或供电所实行的是松散型管理,乡电管站和农村电工在人、财、物上都有较大的自主权,且收入相对较高。而且,由于电价、电费管理漏洞较多,他们的安全责任和工作压力也不大。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职工人数大大下降,工作量成倍增加,而且要求也大大提高。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台区的管理,线损、均价及其他工作考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和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的出台和实施,使农电职工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和安全责任,但农电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收入待遇未跟上,挫伤了广大农电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特别是农村电工的工资和待遇更低,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得到落实的极少,职工编制尚未落实解决,引起了思想上的不稳定,导致部分农村电工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工作等。农村电工实行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管理目前还难以实现,必然增大农电安全管理的难度。
1.3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与维护管理难度加大
农村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且布置分散,电力资产移交后,电力设施的防护难度进一步加大,矛盾突出。除了来自自然灾害的威胁使维护管理难度加大外,由于电力设施的分散性,电力设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盗窃和破坏目标,供电企业的保护责任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尽管《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从法律上给予支持,但在法律观念较为淡薄的农村,供电企业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往往是效果甚微。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作业及植树等现象严重,安全隐患较多却难以消除。
1.4县级供电企业的经营负担和安全风险加重
一期农网改造是国家投资,资产不属于县级供电企业,维护管理这部分资产,加重了县级供电企业的经营负担和安全风险。改造过的线路设备已运行了5~7年,线路及设备大部分已到了检修或大修时限,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线路及设备已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用电负荷的需求,出现了超负荷和卡脖子现象,再改造和更换超负荷线路和配变费用较大;线路设备日常维护、修理费用越来越多;近几年自然灾害较多,造成倒杆断线及设备损坏,由于种种原因,保险公司赔偿资金难以兑现等,使供电企业特别是供电量小的企业难以承受。
1.5服务延伸到户给供电企业带来的压力和风险
电力优质服务开展以来,社会公众对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但是“95598电力服务到您家”及“只要用户一个电话,其余事情由我们来做”等电力服务宣传口号,让部分客户对电力服务产生了一定的误解和一些模糊的认识,对服务范围和要求期望过高,甚至提出无理要求。有些用户内部电力设施出现故障,甚至是用户家中的灯泡、插座损坏或保险丝熔断,也要求供电企业派人处理,如有迟疑就骂人或威胁投诉,给农电抢修人员造成一定的精神压力,也给供电企业带来一定的责任和风险。
2农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供电所是县级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基层单位,担负着繁重的生产和管理任务,安全生产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局面。在一些农村供电所由于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农电安全事故仍屡屡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1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农电人员,包括供电所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日常工作中重经营管理,轻安全管理,不注重电网的运行和维护管理,不能坚持定期巡视和消缺,对季节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应付了事,甚至事故发生后,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致事故原因不能查清,事故教训不能汲取。
2.2文化素质偏低
农电人员尤其是农村电工文化素质偏低,而且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安全责任和社会责任不相适应,制约着农电安全和农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2.3安全生产规程、制度落实不到位
虽然电力系统和县级供电企业有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但执行力不强,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有些甚至流于形式。
2.4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近几年来国家虽投入巨资对农网进行了改造,但标准往往偏低,先进技术装备应用不足,安全设施投入不够,还有许多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电力设施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
2.5用户安全用电意识淡薄
虽然供电企业加大了社会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力度,但用户对安全用电知识了解不足,安全用电意识淡薄。比如:不舍得投入,使用不合格的用电材料和设施,私拉乱接严重,尤其是临时用电,很不规范,事故经常发生。
3农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3.1正确定位体制改革后的农电安全工作
农电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要找准农电工作的重点及其在整个供电企业中的位置,把农电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防止发生生产性人身事故、社会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网事故上,并把供电所安全管理规范化作为农电安全管理的基础,这是规避农电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
3.2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和建立农村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将线路、设备划分区域,以线路及配变台区为单位,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各级承包。供电企业与农电管理部门,农电管理部门与供电所,供电所与农村电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形成安全生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局面,将考核指标与部门、班组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真正使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新格局。
3.3深化农电体制改革
创新农电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农电公司化运作模式,成立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管理及服务范围,与供电企业签订《代维护及管理合同》,明确管理范围和安全责任,实行竞争上岗,优化农电工队伍,提高员工素质;依据《劳动法》与农电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其身份,为农电工办理相关保险,提高待遇,稳定农电工队伍;根据农电工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工资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激发农村电工创业和学技术的积极性,有效规避供电企业的用工风险和安全责任。
3.4抓好农电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农电职工未受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文化素质偏低、人员分散等问题,供电企业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供电所所长、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实施系统化培训,把农村电工的培训列入供电企业的议事日程,从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着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同时供电所要把自我培训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与生产紧密结合,不流于形式,从而提高农电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
3.5完善和健全安全监督检查考核体系
健全3级安全网,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反违章纠察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实行《违章挂牌制》和《安全生产流动红旗制》,增强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自觉性,对各类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用“三铁”反“三违”,杜绝各种违章违规行为,有效促进安全规程制度的落实。
3.6强化安全用电管理
在开展常规性安全用电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规范安全用电行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电知识,着眼提高电力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安装、投运、检查及管理,有效减少社会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3.7签订《供用电合同》,规避安全风险
坚持依法经营,必须在供电区域内与每个高、低压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以资产产权分界点为界,明确产权界限和安全管理责任,依靠法律保护,规避安全风险。
3.8加强线路设备维护,提高电网健康运行水平
扎扎实实地开展日常性的设备巡视检查和定期检修,结合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和计划并实施,做到闭环管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9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供电企业要有计划地运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来提高农村电网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10争取政策支持,减轻压力和风险
级供电企业要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沟通,反映解决农电体制改革及实施优质服务后,困扰和影响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争取配套政策的支持,有效规避安全风险。
农电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新形势、新情况、新矛盾不断涌现,但只要花大力气,从提高领导认识抓起,抓反习惯性违章,抓职工安全教育,抓稳定员工队伍,从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抓起,进一步规范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就定会在短期内,使农电安全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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