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对中小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托管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24693 次点击
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大量产生。中小企业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人员就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业在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突出,伤亡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近年来非公有制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占当年年度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上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也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对一些中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咨询中,发现有些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有的甚至无视安全生产,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
(一)企业内部原因
主要表现在:
1.安全工作无人管
一些私营企业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规模小,企业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一些中小企业虽然配有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但安全工作也只是兼顾而已。他们只是挂个名,以应付地方政府部门的检查,主要精力不在安全工作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无序和失控状态。
2.安全工作不会管
一些私营企业目前仍没有摆脱业主个人管理或“家族式”管理模式,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这些私营业主虽然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主观上想搞好安全生产,但对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缺乏相应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措施,不熟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懂安全专业知识,又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在碰到一些安全生产的问题时,不知如何解决,寻求指导渠道又不畅,安全工作处于一种想管而不知如何管的状态。
(二)企业外部原因
近年来,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大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之势。相比之下,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的建设与企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尤其是县区级政府的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尚有较大的差距。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就显得力不从心。监管工作疲于应付,已不能满足对迅猛发展的中小型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需要。
实行托管的建议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和日益突出的问题,除了采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发挥经济政策导向作用等一些措施外,笔者建议对一些安全生产无人管和不会管的中小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托管,即中小型企业可以委托取得国家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如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1.托管服务的内容
可以为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安全文化、政策咨询、隐患整改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为企业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提供专业知识、技术和人力支持,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托管服务的形式
可以为企业提出的某一项或多项安全工作进行短期的专项指导服务,也可以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长期的管理。
3.托管服务的对象
主要是针对没有按规定配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中小企业;企业法人工作不到位或无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没有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或不落实,安全生产基本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欠缺或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恶化,隐患多而不整改,工伤多甚至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
实行托管后的社会效益
1.改变安全生产无人管的状况
托管后,安全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托管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就使得无人管变有人管了。
2.改变安全生产不会管、管不好的状况
中介机构拥有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熟悉、了解、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管理要求,可以帮助企业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实际中遇到的一些安全问题,针对企业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等等,这样可以促使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和完善,从而达到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的目的。
3.符合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安全生产必须有投入,一些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中也有一定的投入,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投入一定量的安全措施费用等,但这些有限的投入往往由于管理的不善而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益。相比之下,企业委托专门的安全咨询机构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就可以利用有限的安全投入获取最大的安全效益。
4.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个企业如果安全生产搞好了,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生产氛围,势必会促进企业生产的良性发展。试想一个企业如果事故不断,肯定会造成局部生产停滞、停产或减产,企业的生产肯定会受到影响。再者,如果一个企业事故不断,企业的声誉也会受到影响,不利于企业的竞争。
5.有利于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中小型企业因其规模小,数量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往往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而这些企业在安全生产上普遍存在无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提出的管理和整改要求不能落实到位。加之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定员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使得监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工作效果不大。而中介机构安全信息量大面广,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的动向,可以随时与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征询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可按政府监管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管理,使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管理要求在中小企业中得到很好的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可以得到有效实施。
6.一些中小企业在托管后,可促使其安全生产从无序失控变为有序可控,从而达到控制事故多发的目的。这不仅可以改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状况,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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