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防范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29436 次点击
文章论述了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防范,其指导思想是建立起一套合适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特点的、完整的安全预防体系,建立一种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
施工机械;公路工程;安全防范
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不断修建使得施工单位机械保有量也相应增加,大规模机械化施工取代了以往落后的施工方式。在工程施工中机械设备一旦投入使用,就相应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安全问题。要杜绝或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创造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搞好筑路机械在使用中的安全防范。
安全预防的指导思想是建立一套合适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特点的、完整的安全预防体系,防患于未然;建立一种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保障安全。预防目标就是保证机械设备在项目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
1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的前提
1.1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应该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套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应该包括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
第一责任人应是行政正职和单位法人代表,熟知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能认真贯彻落实。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在抓生产的同时能抓好安全,并有能力审定安全生产的规划并监督实施。主管责任人可以是主管筑路机械的副处长或副经理,负责机械安全管理,能结合国家的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定机械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保障机械的安全使用。
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应在主管责任人领导之下,实施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检查,能对不安全因素或隐患进行排查或提出整改意见加以整改,并负责安全学习、培训等日常工作。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必须熟知机械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及使用环境,并能对机械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
安全管理员应是设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员,能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法规和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就是紧盯现场,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违章行为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或处罚。
操作人员是机械使用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因此安全体系如下:第一责任人(处长或项目经理)→主管责任人(副处长或项目副经理)→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安全科或室)→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
1.2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使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活动正常运转,约束安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使安全管理规范话、合理化、科学化。依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基本方针、依据《宪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主管行业、上级主管单位的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2.1要制定管理制度,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各岗位职能及特点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制定详细的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实现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2.2安全目标的制定,其中要包括安全目标的制定,为了实现安全目标而采取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比制度、安全奖惩及安全指标否决制度的制定。应制定筑路机械检查标准,检查方法以及如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修规程确定机械的检查标准和要求,确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检查结果、检查后建议及检查人签名等,每项内容、标准、要求都应力求简明,易于判断和操作。
1.2.3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制度,应包括计划、对象、内容、方式、记录、效果等。
1.2.4应制定安全例会及安全宣传制度,还要制定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以及特种机械及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2人员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安全生产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占80%以上,往往操作人员在关键危急时刻的临时处置正确与否,关系到群体的生死、巨额财产的存毁,因此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预防就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发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操作人员的选择。应针对所操作设备的特点、大小难度、技术含量、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操作人员。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机械应选择文化水平高的专业人才,以便容易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实施安全操作。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对其听力,观察力以及对外界的反应能力进行考核测试,选择的操作人员必须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应变性。
2.2应对选择的操作人员制定上岗培训计划。可采取如下安全教育:结构原理性能培训教育;操作规程及保修规程教育;劳动法律、法规、条例教育;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管理教育;典型经验宣传教育及家庭安全教育等。
2.3操作人员培训后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颁发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4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要做好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根据各种机械的特点确定保护措施,包括劳动条件的改善,作业时间的安排。
2.5对操作人员应建立一种约束机制。操作人员上岗后,安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应签订安全管理合同并与经济挂钩,分清义务和责任,制定服务承诺与奖罚措施,使操作人员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才能有的放矢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责任合同的签订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3机械自身安全状况是保障安全的重点
3.1机械自身安全包括:保障机械自身安全的管理制度的制定、保持机械正常运转各个部位的安全预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要制定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每台机械制定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制定机械检查制度,可采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理,把安全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隐患,责令整改。整改应包括整改单位、机型、内容、标准、期限、整改复查日期及整改责任人、检查人等。操作人员应在操作机械过程中执行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工作前预防,工作中发现,工作后处理。
3.2保持机械正常运转各部位的安全预防。依据机械制造商提供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要点,对机械的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措施及制定安全标志,安全标志要根据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规定制作,以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机械周围可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采取的紧急措施。用电及避雷措施应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执行。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报废标准,适时报废不安全设备。
4机械使用环境是保障安全的必要条件
机械停放场地应符合安全为第一的要求。机械停放位置要合理,以适应机械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不应对机械运动构成危险。场地应平坦、坚实,使机械能进能出,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消防器材要合理布置,并在周围及机械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
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应搞好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的预防。危险来自多方位,有空中、地下、四周以及障碍物等,这就必须预先进行标记,可实行挂牌制,标明其危险或危害的性质类型、注意事项等内容警示操作人员,以避开危险,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之,筑路机械使用的安全预防是方方面面的,既有人的因素、机械因素,还有环境因素,是一个大的安全系统工程,这需要大家共同去研究、探讨、实施,以确保筑路机械使用期内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