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中石化)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1606 次点击
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车间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二)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三)附属设备明细表;
(四)重大缺陷记录;
(五)安装试车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八)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九)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十)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十一)润滑说明表;
(十二)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十三)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十四)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
第六条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一)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检修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所在单位,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二)基建、技措、安措、零购及更新等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信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三)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四)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五)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