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温管理制度(中石化)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7012 次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保温管理工作,提高绝热工程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做到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创造条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的保温或保冷管理。
第三条保温(保冷)的设计、选材、施工及验收必须符合GB427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11790《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38175《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8174《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估》、GBJ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J10《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和管道隔热设计规范》、SDGJ95《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DLJ5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第四条设备及管道保温绝热的检修,根据集团公司SHS01033《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维护检修规程》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查、考核各单位设备保温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保温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根据公司设备保温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设备保温管理。
(一)负责对检(维)修中的保温绝热工程项目(计划)的审核,组织保温绝热工程的质量检验、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使用的热保温冷保温材料的抽检、验收工作。
(三)负责与保温绝热工程的施工队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违约经济责任。
(四)负责保温性能测试工作。
第七条车间负责保温绝热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冷)情况,包括采用的材料、保温(冷)层厚度、施工情况、检修情况等,并做好记录以便检修时参考。
第三章保温绝热材料的选用
第八条需保温绝热的设备范围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必须保温:
1.外表面温度高于323K(50℃)且需要保持此温度的物料设备。
2.工艺生产中需要减少介质的温度损失或延迟介质凝结的部位。
3.所有热力设备、管道及附件的外表面均应有保温层。当周围空气温度为25℃时,保温层表面最高温度不得超过50℃。对于个别不易保温的设备和管道,其外表面温度低于60℃(防止烫伤运行人员的温度界限)时可以不保温。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必须保冷:
1.需阻止或减少冷介质及载冷介质在生产和输送过程中的冷损失者或温度升高者。
2.需阻止低温设备及低温管道外壁表面凝露者。
3.与低温设备及低温管道相连的低温仪表。
第九条保温绝热层材料优选
(一)保温绝热的设计按“经济厚度”法计算,只有在用“经济厚度”无法计算,无法满足有关规定时,才可按允许热损失计算。保温、保冷厚度,可分别参照集团公司SHS01033《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维护检修规程》执行。
(二)保温材料的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时的介质最高温度设计值的10%(按摄氏温度计)。
(三)保冷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应低于正常操作时的介质最低温度设计值的10%(按摄氏温度计),上限应高于蒸汽吹扫等特殊操作时的介质最高温度。
(四)保温结构一般应有保温层和保护层,在室外还须有防水层,并必须保证在经济寿命年限内的完整性。
(五)在保温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导热系数低、密度小、价格低廉、刺痒少、粉尘少、施工方便、环保、便于维护的保温材料:
1.平均温度小于或等于623K(350℃)时,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不得大于0.12W/m.k(0.103Kcal.m.h.c),并有明确的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
2.保温材料的密度不得大于300Kg/m3。
3.硬质保温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392Kpa(4Kg/m2)。
4.保温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运行时介质的最高温度。
5.绝热材料的耐燃性、膨胀性和防潮性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绝热材料的化学性能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
第十条保温保冷材料应用品种及范围
(一)设备部位保温:
1.常温~573K(300℃)范围,可选择矿岩棉制品,憎水珍珠岩制品,微孔硅酸钙制品。
2.573K(300℃)~923K(650℃)范围,可选择硅酸铝纤维制品(干发为佳),微孔硅酸钙制品,憎水珍珠岩制品。
3.立式设备宜用软质或半硬质材料(矿岩棉制品,硅酸铝纤维制品)。
4.卧式设备宜用硬质材料(憎水珍珠岩制品、微孔硅酸钙制品)。
(二)管道部位保温:
1.常温~573K(300℃)范围,可选择憎水珍珠岩制品、微孔硅酸钙制品。
2.573K(300℃)~923K(650℃)范围,可选择微孔硅酸钙制品,硅酸铝纤维制品(干发为佳),憎水珍珠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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