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6384 次点击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
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