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安全专业管理规定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8969 次点击
十项安全专业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几乎包括了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和内容,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为了强化此项工作,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效能。经研究特制定“十项安全专业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十项安全专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矿总工程师担任。
组员:由驻矿安监站站长、机电副矿长和分管机电的总工程师、生产科科长、技术科科长及各专业管理负责人、专管人、监管人担任。
矿成立十项安全专业管理监督考核办公室,对“十项安全专业管理”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安监站副站长任主任、安监站技术负责人任副主任、安监站内业分管人任秘书。
二、十项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
1、定期分析总结专业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专业隐患排查及超前防范工作。
2、坚持深入现场排查、督促专业重大隐患的整改,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落实,提高专业安全可靠性。
3、现场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采取针对措施,对发现的“三违”人员,有权按规定处理。
4、对上级检查发现本专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责,对完成上级下达的阶段性本专业重点工作落实负责。
5、发生专业事故,必须会同有关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制订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6、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熟悉并掌握专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信息,积极向有关领导提供改进专业管理的建议。
三、活动方法:
1、每月26日8时30分,矿组织召开十项安全专业管理例会,会议由矿专管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十项安全专业管理小组成员、十项安全专业负责人、专管人、监管人员参加,研究制定当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措施、计划,布置下月份专管重点工作;专业小组负责人、专管人汇报月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预测下月份存在的重大隐患及处理意见;监督考核办公室要专人作好记录,备案待查。会后并下发会议纪要。
2、各专业小组每旬必须召开一次专业会议分析、排查专业安全隐患,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下发隐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专业小组会议要记录全面,每月25日前必须报监督考核办公室。
3、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各专业小组每月25日前必须将月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预测下月份存在的重大隐患及防范措施等汇总填表报矿专管组长、副组长和监督考核办公室,监督考核办公室整理、筛选后上报公司安生部及专业分管领导。
4、专管小组负责人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安全检查,对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要详细记录,并负责将整改情况汇报监督考核办公室,由监督考核办公室统一上报公司安生部。
5、监督考核办公室每季度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季度十项安全专业管理监督考核情况、兑现奖罚情况,并及时上报矿专管组长。
四、考核与奖罚:
1、各专业小组活动情况,月度由专业小组负责人进行小结,监督考核办公室考核,季度汇总报矿专管组长审批,兑现奖罚。
2、每季十项安全专业管理工作开展正常,矿井杜绝死亡、重伤及一级生产事故,奖专管领导小组成员及专业管理人员每人90元。
3、季内出现一人死亡事故,专管领导小组及专业管理人员均不得奖,并罚每人90元,死亡人数增加、罚款累加。
4、季内出现一人重伤或一起一级生产事故,该专业小组成员不得奖,并各罚90元,事故人次增加,罚款累加。
5、季内出现一人轻伤或一起二级生产事故,扣罚该专业小组人员奖金各100%,事故人次增加,扣罚款累加。
6、季内专业隐患排查月报少报1次,十害专业会议纪要少下发一次,专业小组会议少开1次,扣发专业小组负责人奖金的20元,矿十项安全专业例会缺席1次,扣罚个人奖金20元,扣完为止。
7、季度或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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