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7478 次点击
一、负责全矿井巷工程的测量工作,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的各项规定,及时建立健全井下两级导线控制网络,并编号标明,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
二、对开窝的巷道中、腰线要根据实际情况用经纬仪或罗盘给定。煤巷掘进5米、岩巷掘进8米后重新给定;对弯曲巷道应按设计通知书进行计算并作出放大图,交工区技术员掌握施工,测量人员要负责进行跟踪监督。
三、采掘头面在施工过程中都要进行布点测量,不符合精度的要查明原因,分析清楚,并返工重测。测量内业资料在计算结束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校核,各项计算资料不少于两人对算。
四、巷道在贯通前(岩巷15-20米,煤岩20-30米),必须将透窝通知单发放到有关单位,并到现场标明透窝位置,使其做好对透窝的位置进行加固,防止冒顶,确保安全透窝。
五、测量、企管人员在对全矿工程进行月底收尺过程中,要仔细认真,严格按矿文规定执行。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六、搞好塌陷区及井田范围内的测量工作,确保其精度准确、可靠,并对其资料做好保存、保密、防火工作。
七、对于一次定向大于100米的岩巷,必须设置激光定向。并定时、定距离对激光进行检查校核,发现偏差立即改正,确保精度。
八、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保养、校正,保证其精度符合要求。
九、对所负责的图牌板及时填绘,线条清晰、粗细分明、干净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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