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供应科爆破器材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1032 次点击
1、遵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民用爆破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类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存一起。
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清和账目清,账物相符。
4、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编号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入库,严格登记手续。
5、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6、经常保持库内、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效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人员发爆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洪和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7、搞好爆破器材的入井运输工作,每次有两人押送爆破器材到井下炸药库,不得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