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检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8703 次点击
1、负责按规定进行分工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
2、负责对公工区域内通风、防尘、防火、防突,瓦斯抽放,安全监测及“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
3、负责及进发现和汇报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突出、自然发火等隐患,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撤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6、依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状况。
7、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8、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9、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生产现场和作业场所,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危急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
11、在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
12、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
13、对矿井通风、防尘、防火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14、对矿井防水、排水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及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安全检查。
15、各掘进工作面巷道口以里的风筒接续、吊挂、维修工作,由瓦检安全员负责指导,配合队组按照“风筒工安全作业标准”的要求来完成。
16、负责所辖掘进工作面巷道口以外风筒的更换、维修、吊挂、质量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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