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27028 次点击
煤矿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分管矿长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业务负责。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编制、会审、贯彻作业规程,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3、监督指导安排回采工作面初放、末回、安装拆除和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并现场跟班指导。
4、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5、负责采区方案设计及生产的衔接,在回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首先满足顶板支护及“一通三防”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
6、负责组织安排井下巷道回收时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回收。
7、对矿井存在的巷道失修问题,及时安排有关队组施工,进行处理。
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事故追查,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9、负责矿井的地质、地测的全面工作。
10、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矿井的材料计划、考核工作。
煤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及生产科长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测量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生产科长抓好地质测量工作,提高矿井地测工作质量,主抓业务保安工作。
3、负责井下巷道中、腰线的给定。
4、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确保井下巷道准确贯通。
5、抓好地构造研究、矿井水防治,为煤矿安全生产和正常发展提供准确的图纸和资料。
6、巷道贯通前,向有关单位及领导下达贯通通知单。
7、严格审查地质测量成果和设计,保证资料成果的准确性。
8、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地测问题,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9、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10、协助科长搞好本部门其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