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3102 次点击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卷扬机设计、制造、使用及维修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和安装工程中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的建筑卷扬机(以下简称卷扬机)。由其他动驱动的卷扬机也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不适用于全部或部分载荷为人员的起重设备。
2引用标准
GB1102圆股钢丝绳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6947建筑卷扬机试验规范和方法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J12.3建筑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J15建筑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3结构和构造
3.1材料
卷扬机零件所用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按图样规定的材料生产。对进厂的材料应进行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3.2连接
3.2.1焊接连接
焊缝必须符合JJ12.3的规定。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3.2.2铆钉和螺栓连接
3.2.2.1铆钉和螺栓连接应符合GB3811的规定。
3.2.2.2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3.3操纵件
3.3.1在常规作业使用的操纵件,应装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3.3.2设置操纵件时应考虑使司机操作位置尽量远离图1中阴影所示的区域。如操作位置在此区域内,则必须采取措施以保护司机安全。
图1应避免的操作位置区域示意图(略)
3.3.3卷扬机在额定载荷内工作时,各操纵件的操作力及操作行程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
3.4卷扬机的额定拉力大于125KN时应设置排绳器。
3.5钢丝绳
3.5.1卷扬机用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应有检验合格证。
3.5.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3.5.3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3圈。钢丝绳末端固定应可靠,在保留两圈的状态下,应能承受1.25倍的钢丝绳额定拉力。
3.5.4钢丝绳的绳端固接
钢丝绳应选用与其直径相应的锥形套、编插、楔形套、绳卡、压制接头、压板等固定。绳端固接强度见表2。
3.5.5钢丝绳的维护保养:
a.应防止钢丝绳由于损伤、腐蚀或其他物理、化学条件造成的性能降低;
b.切断钢丝绳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c.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也不应绕在其他物体上;从卷筒或钢丝绳卷上拉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坏、扭结、弯折和乱绳。钢丝绳应防止划、磨、碾压和过度弯曲;
d.钢丝绳应有良好的润滑,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润滑周期,做到定期润滑。润滑时要特别注意与滑轮接触的那一段区域和其他难以检查和维修的部分,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且不影响外观检查。
3.5.6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B5972的规定。
3.6卷筒
3.6.1卷筒节径应不小于所使用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9倍。
3.6.2卷筒边缘外周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3.6.3卷筒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a.裂纹或边缘破损;
b.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7制动器和离合器
3.7.1卷扬机至少要装有一个制动器。
3.7.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应大于钢丝绳额定拉力时的静力矩的1.5倍。
3.7.3由动力控制的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的。
3.7.4装配后制动器摩擦衬垫与制动轮工作表面、离合器两接合面的接触斑点分布面积应不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80%。
3.7.5离合器处于放松状态时,两接合面应能彻底分离。
3.7.6制动器和离合器零部件的更换与调整:
a.任一零件出现裂纹时应立即更换;
b.制动器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垫厚度的50%时应更换;
c.制动轮工作表面磨损量达2~3mm时应更换(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d.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时应更换;
e.销轴或轴轧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5%时应更换;
f.在放松状态时,制动带(块)与制动轮的间隙应均匀,其间隙值为:制动带与制动轮1~2.5mm;制动块与制动轮0.25~1mm,超过此规定时应调整制动器。
3.8联轴器
3.8.1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JJ15的规定。
3.8.2弹性柱销式联轴器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弹性元件损坏或严重磨损。
3.8.3齿轮联轴器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断齿;
c.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15%时。
3.8.4其他型式的联轴器如出现上述类似情况亦应报废或更换该零件。
3.9传动齿轮
传动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断齿;
c.齿面点蚀达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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