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修制度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8085 次点击
检修准备
第一条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第二条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枪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办《检修证》。
第四条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要进行仔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外委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要有安全条款。
条六条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检修前的工艺处理
第七条按检修方案和工艺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料不得任意排放。
第八条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与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用盲板隔开。详见“置换规程”。
第九条在检修中,对有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其出、入口或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盲板隔开,并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
第十条系统置换,合格后,按抽堵盲板流程图,将进出的物料管线插上盲板,并做好明显标志。盲板的抽堵必须指定专人统一管理,防止漏抽、漏堵。
第十一条打开设备入孔,必须在其内部温度降到40℃以下时进行,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入孔前,必须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
检修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一切检修项目检修前必须办理好《检修证》,《检修证》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
第十三条检修证的办理
第十四条检修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说明
1、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前办理、检修后保存《检修证》;
编制检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
检查安措落实情况,对检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
2、设备交出方案编制人
认真检查待修设备和其他设备、管道的连接情况,正确编制设备交出方案。
组织岗位人员做好交出的系统处理工作;
向安全、施工队、安技、消防人员做好现场交底,讲解安全措施及要求,并对设备交出措施的落实与否负责。
3、设备交出检查人
检查设备的排放、隔断、置换、分析项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设备交出安全可靠性负责。
4、施工组长认真执行检修中的质量安全要求;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检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检修。
5、操作班长
检修前及检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对现场签证负责。
检修人员经常联系,如发现跑料、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情况严重,有权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