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程序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0499 次点击
为了加强生产车间及设备维修的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仪器、设备、配件的完好率,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按照各车间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维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1.各车间设备发生故障时,由车间技术人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并由主任或部长签字后报维修部,维修部人员签收后,到现场进行维修,由维修部对报修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定维修方案,若需购买配件,则填写《请购申请》报采购部采购。
2.维修部对《维修申请单》进行责任分清,并在设备注栏处注明:人为因素,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原因。按照设备管理制定进行处理,由维修文员统计整理,并定期公布。
3.对采购到位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填写《领料单》,并注明用途,由负责人(班长以上)签字确认以后,到仓库领用,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设备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负责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监管。维修完毕,由维修部和使用部门(主任以上)人员共同验收,在《维修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5.仪器设备需要委外加工维修时,由维修人员检查核实后,填写《委外加工申请表》由使用部门确认后,方可送外维修,返回时按C条款执行。
6.对生产用的设备、辅助设备或者价值高于5000元的单项材料等,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呈批报告,并注明更换或增加的原因,由维修部确认,报经理室批准,方可转采购部采购。采购到位后报维修部登记备案。
7.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由维修部负责直接与厂家联系,由厂方负责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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