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发电厂设备无渗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53119 次点击
为确保我厂在全国同类机组中处于领先地位,进一步搞好设备管理,根据一流火电厂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厂设备无渗漏考核管理办法。
一、一流火电厂标准要求:
1.密封点有介质渗出的为渗点,有介质滴漏的为漏点。
2.油每5分钟滴落一滴,水每5秒钟滴落一滴为严重漏点。油、水滴落超过上述时间的为一般漏点。
3.发电设备、公用系统及辅助设备不得有严重漏点。
4.循环水泵房、供水(暖)泵房、油泵房设备无渗漏点。
5.化学、输煤、给排水、二次水系统、厂房无渗漏点。
6.全厂渗点上限为3点,一般漏点上限为1点,无严重漏点。
二、设备大小修后渗漏点考核
1.结合主设备大、小修和辅设备大修,各专业所属设备渗漏点必须处理,渗漏点不得多于如下数量:
电气:0点汽机:0点
锅炉:1点/机除灰:1点/机
热电:0点化学:0点
输煤:0点修建:0点
2.各专业主设备大、小修和辅设备大修后渗漏点的治理奖惩见表1:
3.生技部根据遗留缺陷情况及渗漏点统计结果在机组启动后两周内对渗漏点进行考核并下发考核结果。
三、全厂渗漏点治理目标值
1.汽轮机本体(包括调整系统)、油管道系统渗点不超过1点。
2.主汽、给水管道系统(包括阀门、法兰、高低加、除氧器)、给水泵、循环泵、油泵、真空泵、开式泵、闭式泵、疏水泵等无渗漏点。
3.灰、渣系统设备渗点不超过1点。
4.给煤机、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锅炉吹灰器、空予器、风机、辅汽系统、燃油系统等设备渗点不超过1点。
5.压缩空气系统无渗漏点。
6.升压站、发电机、变压器、高低压电机等电气设备无渗点。
7.输煤系统各类设备无渗点。
8.化学各种水系统、加药系统、氢气系统无渗点。
9.供暖、通风系统及消防水系统无渗漏点。
10.供水系统无渗漏点。
11.各设备不得有油垢,渗漏治理后不得有污渍
12.渗点上限值见表2。
表2全厂允许的渗点上限值
专业电气汽机锅炉除灰热电输煤化学修建供水
点数011100000
四、月度渗漏点治理与检查考核
1.全厂渗漏点上限值:渗点不超过3点,一般漏点不超过1点。
2.根据渗漏点上限值结合上月统计值,每消除一点,奖励该专业50-100元。
3.对于施工难度大,检修工艺复杂的消除渗漏点工作,各专业需要制订详细的措施,保证一次检修彻底消除渗漏,同时防止因消除渗漏造成新的设备部件损害。此类渗漏点每消除一点,奖励该专业300-500元。
4.各专业渗漏点超出表2范围时,渗点每超出一点处罚该专业50元,一般漏点每超出一点处罚该专业100元,严重漏点每发现一点处罚该专业300元。
5.无大、小修、辅修的设备,应利用日常维护及设备停运机会进行渗漏点消除。
6.各分场应对渗漏点进行认真检查统计、并予以消除。
7.对于发现的渗漏点如果不能立即处理,各设备专责必须及时清理擦拭,保证设备的整洁,否则每个渗漏点加倍考核。
8.对重复发生的渗漏,由生技部专工裁决是检修工艺或运行操作责任,并对责任单位每点处罚100-200元。
9.各分场应组织检修设备专责人员对设备现有渗漏点进行检查、统计、治理。对于暂时无法处理的渗漏点,必须在缺陷通知单上注明,此类的渗漏点仅考核一次,不重复考核。
10.每月28日以前各分场将本月渗漏点汇总。对暂时无法处理的渗漏点写出处理方案后提交生技部,否则按没处理进行考核。
11.每月由生技部专工牵头组织对设备进行抽查,依据本办法对渗漏点进行统计汇总,在月初公布检查结果,各分场有不同意见可以向生技部反映。最终渗漏点考核情况在月度绩效奖中兑现。
五、其它
1.本办法从2008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停止。
2.本办法解释权归生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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