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压线路、设备命名标识办法(试行)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0175 次点击
为规范农村低压设备命名标识,方便运行管理,根据农村低压线路、设备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1.一般原则
1.1投入运行的农村低压配电设备应有唯一的命名,避免命名重复。
1.2低压配电设备的命名标识应符合准确规范、简洁醒目、美观大方、方便运行维护的要求。
1.3低压设备命名标识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
1.4原已标志线路、设备标识,依照本办法逐步更新。
2.配电台区
2.1农村配电台区命名以其供电的行政村或自然村的正式村名命名,如柴家村台区;一个用电村有多个台区,以村名加台区序号命名,如:柴家村2#台区。
2.2台屋式的台区标识宜采用标识牌,也可使用油漆(或涂料,下同)刻版喷写在配电室正立面墙壁上。标识牌的尺寸规格为600*400mm。
2.3杆架式的台区标识应采用标识牌,标识牌的尺寸规格为320*200mm,悬挂在醒目处。
2.4配变命名应与台区名一致,如柴家村公变;同一村有多台配变的,配变加序号命名,如柴家村2#公变。
3.开关、出线
3.1配电屏(箱)内低压出线控制开关以该开关所控制的低压出线名称命名,在开关下面粘贴命名牌。
3.2台区电缆出线在始末端分别悬挂有出线名称、型号规格、敷设长度、起止点的命名牌。3.3配电屏(箱)内开关、台区出线的命名牌规格以50*90mm为宜,统一制作。
4.电缆线路
4.1低压地埋电力电缆线路应按规定在线路路径上埋设地下电缆警告标识牌或标志桩;影响交通地段,应使用规格为200*200mm的平板电缆警告标识牌。
4.2电缆线路始末端、电缆井应分别悬挂标有线路名称、型号规格、敷设长度、起止点的命名牌,命名牌规格不宜小于50*90mm。
5.低压架空线路命名及线路杆塔标识
5.1低压架空线路主线路的名称应以台区名加出线回路序号命名,如:柴家村台区1号线路、柴家村1号台区1号线路等。不应采用含糊不清的命名,如:村主线、综合线、动力线、照明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