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部巡回检查制度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8610 次点击
为了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发电设备健康、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维护部特制定巡回检查制度,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
1.各班组对本班组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分工,要责任到人。
2、规定设备专责人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检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上午8:05人员按规定的设备和路线开始巡检,8:45必须巡检结束回到班组向班长汇报巡检情况。下午自己根据情况安排巡检时间,时间为40分钟,但每次巡检前后均应向班长请示和汇报。
3、为了保证每台设备每天得到2次巡检,对于轮休人员的设备巡检工作由班长临时指定人员担任。
4、巡回检查规定
4.1检查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应思想集中,综合运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仪表测量等方法及有关仪器、仪表认真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4.2如遇重大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应增加检查次数或对设备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视,做好防范措施。
4.3检查人员在巡回检查应携带手电筒及听针、测温仪等必须的器具,以保证巡检效果。
4.4巡回检查中所有备用设备应按运行设备对待,确保备用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5设备或系统处于检修状态时,巡检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示牌是否齐全,与运行部分相关的隔离是否可靠。
4.6因故不能按时进行巡检的应经班长批准,并作好记录。
5、如发现设备专责人检查不到位、不认真,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进行30元考核。
6、各专业主任及各专业专工每月应定期抽查本专业检修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并督促执行与考核。
7、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维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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