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检修管理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4069 次点击
1目的
为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关于“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的具体要求,确保发电机检修工作正常安全进行,杜绝人为的破坏事件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沧东发电公司发电机检修工作。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发电机检修工艺规程》。
3.2关联子系统:
设备管理子系统(GHFD-05)
4专业术语定义(无)
5执行程序
5.1技术管理
5.1.1发电机各部件拆前有详细的记录,用字头或其他方法作好记号。
5.1.2发电机解体及回装时,必须按规定详细测量各部配合尺寸,并记录。
5.1.3发电机各部件需要测绘或加工,测量数据应存档。
5.1.4拆下的部件要有详细检的查记录,记录要齐全、整洁、清楚。
5.1.5各部件如需要做试验,数据要记录清楚。
5.1.6改进及消缺项目要记录清楚。
5.1.7组装时要与拆前记录核对。
5.2零部件管理
5.2.1开工前,检修现场要做到整洁干净,无杂物,场地划分要合理并设置围栏,对检修场地进行封闭。
5.2.2所拆卸的零部件需要设专人保管,作好记录和记号,带入现场的新备件(包括螺钉、螺母等金属零件)也应标记,拆卸件与新备件标记应有明显区别。
5.2.3如果发现零部件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工作负责人,不能隐瞒或随意填补。
5.2.4如果需要倒班时,应有零部件交接手续,要当面点清数量。
5.2.5取用零件时,要与保管员联系,未经许可不许动用,动用零件需登记后再使用,并防止零件丢失或损坏。
5.2.6保管员对所用零件应随时注销,要记录清楚,并掌握零件的实际安装数量,以便核对。
5.2.7大型部件,摆放整齐、牢靠,收工时要遮盖。
5.3工具管理
5.3.1带入发电机现场使用的工具必须是合格工具,并经检验,活口扳手应电焊点住,手锤上有可见的金属楔子视为不合格,在发电机膛内工作禁止使用活扳手、水银温度计。
5.3.2发电机所用工具要有专用标记和编号并登记入册,对损坏的工具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将损坏的工具进行封存,同种工器具应有序号。
5.3.3发电机定子膛内禁止使用锯条、裁纸刀等易锛碎工具。
5.3.4工具应设专人管理,对借用的工具要有登记,同种工具登记应同时登记序号。
5.3.5工作人员使用工具时,发生损坏,要向保管员讲明。
5.3.6保管员应随时清点工具数量,收工和间断工作应全面对册,防止丢失。
5.4保卫制度
5.4.1发电机检修现场设置围栏,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参加发电机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固定。发电机检修现场谢绝参观。
5.4.2在发电机定子及转子放置处,设专职保卫人员(由保卫部门安排),24小时值班,负责人员及物品进出的登记及监督工作。
5.4.3工作班人员协同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工作班人员都负有安全保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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