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电厂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3164 次点击
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ManagementStandardofforEquipmentAlteration
2003-07-31发布
2003-08-01实施
珠海发电厂发布
前言
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我厂实施的实际情况,本标准是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原2000年发布的Q/104-207.04-2000《设备异动管理标准》进行修订。替代原有的管理标准。
本标准对我厂设备异动的管理内容、要求及实施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设备异动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使我厂设备安全基础更牢固、性能更可靠、运行更稳定。
本标准由珠海发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珠海发电厂生产经营部归口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发电厂维修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魏
本标准修订人:伍征团
本标准审核人:郑魏伍征团张洪刚
本标准审定人:郑魏
本标准批准人:潘勇坚
珠海发电厂企业标准
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ManagementStandardofforEquipmentAlteration
Q/ZHH-31-203-WX.47-200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设备异动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设备异动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D230----87《发电厂检修规程》
3职责
3.1异动申请填写人(设备管理人员)
3.1.1当设备或系统需发生异动时,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事前提出设计方案、图纸、措施,填写异动申请。
3.1.2异动申请经生技分部专工审核,生技分部主任审定,生产副厂长批准后,安排实施。如设备异动申请内容涉及其它专业,应履行会审(核)签字程序。
3.1.3设备异动后,在设备复役前异动申请单位填写好设备异动报告(应包括相关技术规范、图纸、流程等内容),分发至运行、生技、生产副厂长等有关单位或个人。设备异动报告作为改造项目完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3.1.4设备异动涉及主要设备或主要辅机设备时应向运行作书面交底,交底材料由申请部门准备。
3.1.5对设备的异动,如涉及备品储备,要及时修改或绘制备品图,并通知物资分部和仓库,及时处理原储备备品。
3.1.6异动完成一个月内,完成设备台帐补充或修改,做好技术记录。
3.1.7重大设备异动后,一个月内编写完工报告,汇总资料,分发相关部门及档案室存档。
3.1.8对涉及固定资产变更性质的异动,完工一个月内填写固定资产卡,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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