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出货班班长经济责任书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29397 次点击
甲方:电器生产主管乙方:组装出货班班长
为了规范部门管理,落实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提高部门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
一、期限
自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对乙方监督考核权,负责监督、协调、指挥车间工作
(二)乙方拥有对所管辖车间的生产管理权,负责车间的一切日常事务。
三、定工资
每月以实际产量为核定工资依据:计件工资+岗位管理浮动工资,月岗位管理浮动工资暂定300元。
四、标及考核
(一)产量
1.1紧急订单完成率99%(当月紧急订单完成数/当月计划紧急订单总数),每增减1%,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5%。
1.2生产计划按时完成率90%(按时完成订单/需完成计划订单*100%)每增减1%,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0.5%。
1.3补货订单达成率70%(补充订单按时按量执行次数/总补货订单数*100%)每增减1%,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0.2%。
1.4工作认真,全月平均生产率15.6%(当期产品产值(∑工人计件工资)/∑当期人工工时*100%)每增减0.1%,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3%。
1.5本人的计件工时不能低于80%(∑计件工时/出勤工时),且计件生产率达到1.4之规定。
(二)消耗
2.1劳保低值易耗品损耗率5%(劳保低值易耗品领用数量/当月生产成品产量*100%)每增减1%,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0.5%。
2.2下班后未关闭水、电、气开关:巡检中发现未关闭1处次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2%。
(三)发生设备、工艺等责任事故,按照《工艺、设备等事故损失赔偿标准》执行
3.1工具的保管和保养率100%每天必须清点保养,缺少一件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2%。
(四)安全事故
4.1本班组每发生一人次中伤事故(休假一周以上)扣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的15%
4.2轻伤事故(休假三天以内的微伤不在处罚范围内)(休假一周以内)从第二次开始每出现1人次扣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的5%。
4.3产成品品质量一次合格率99%(发货一次合格数/发货总数),每增减0.5%,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3%。质保部提供发货组装一次合格率。
4.4责任事故加倍处理;重伤事故(致残或死亡)扣除全年全部岗位管理浮动工资。
(五)负责做好本班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凡隐瞒、虚报或不作为的,每次核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的20%。
(六)负责本班组岗位技能培训1次,每有一人次不合格核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的5%。培训每增减1次,奖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2%。
(七)“5S”管理到位率,“5S”联检每月累计不能超过4项次不合格,每超过1项次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1%。连续三月有不合格项减岗位管理浮动工资15%。
五、执行
本经济责任书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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