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炉工作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25472 次点击
一、蒸汽锅炉的烘炉
1.烘炉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设备、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经检查都已符合运动条件,并已按规定步骤及要求上水。
(2)锅筒和集箱上的膨胀指示器应完好。
(3)开启锅炉的空气阀和过热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阀。
(4)锅炉水位应维持在最低水位,并对水位表进行一次无压冲洗工作。
(5)在过热器出口处或第一道与第二道隔火墙之间和炉墙表面安装温度测量仪表。
(6)设置炉墙的灰浆取样点和测温点。灰浆取样点设在炉排以上1.5~2m的外墙红砖lOOmm深处。
(7)准备好足够的木柴、燃料和引火物,并准备好烘炉用的拨火工具。
2.烘炉的方法
待一切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即可进行烘炉。烘炉期间,炉墙和炉拱应在较低的温度下均匀地烘烤,然后缓慢地提高烘烤温度,使炉墙和炉拱内的水分逐渐蒸发,直到完全干燥为止。
3.烘炉时间
烘炉时间的长短与锅炉型式、容量大小、炉墙结构及所用材料、砌筑季节以及砌筑后自然干燥时间的长短有关。一般重型炉墙的烘炉时间为15~20天,轻型炉墙为4~6天。
4.烘炉操作程序
(1)烘炉时,在最初的2~3天里,应用木柴烘烤。木柴的燃烧须稳定而均匀,火势按温升要求逐渐加大,不得在木柴已经燃烧至将近熄灭的时候,再骤然增强火势。燃料应在炉膛中央,不允许靠近一侧炉墙或在炉拱下烘烤,避免局部温度过高,造成变形、裂缝等缺陷。潮湿的木柴应先烘干或与干木柴掺着使用。
(2)烘炉至第4天左右,可向燃烧的木柴上添加少量的煤以逐渐用煤代替木柴烘炉。
(3)用煤烘炉之后,锅水允许保持轻微沸腾。若沸腾较剧烈,则应减小火热,同时可以适当上水、放水减弱沸腾程度。
(4)烘炉温升情况是通过过热器(或相当位置)的烟气温度来确定的,不同的炉墙结构,其升温控制也不相同。
①重型炉墙:第一天温升不宜超过50℃,以后每天温升控制在15~20%,后期烟温不应高于220℃。
②砖砌轻型炉墙:第一天温升不应超过80℃,以后每天温升控制在10~20℃,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
③耐火混凝土炉墙:在护养期满后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始烘炉,烘炉温升每小时不超过10℃,后期烟温不应超过160℃,在最高温度范围内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如炉墙特别潮湿,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延长烘炉时间。
5.烘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烘炉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操作,经常检查炉墙的程度及炉墙各部分的变化。
(2)烘炉期间,锅炉产生的蒸汽应经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排出,锅炉水位须保持在水位表的最低水位处,发现水位下降应及时补充。
(3)在链条炉烘炉期间,须定期转动炉排,防止烧坏炉排。
(4)烘炉过程中,必须按烘炉升温规定的时间与温度掌握温升速度,不允许忽高忽低,更不允许中间中断,同时做好温升记录。
6.烘炉的合格标准
达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为合格:
(1)炉墙表面温度均匀,在取样点处温度达到50℃后,继续烘烤48h即为合格。在这48h内可以同时进行煮炉。
(2)从取样点取灰浆样品分析其含水率,若灰浆含水率低于2.5%,烘炉即为合格。在含水率接近2.5%时,可以开始煮炉。
二、热水锅炉的烘炉
1.对于小型热水锅炉可与系统管路连在一起进行烘炉工作。
2.对于大、中型热水锅炉,由于网路系统支路多、热用户多,可只在热水锅炉单独进行。烘炉前,应将与系统连接的供、回水阀关闭,开启锅炉放气阀,并用临时管将放气管接至排水沟,但要便于观察排气或排水情况。向锅炉注入软化水直至放气管出水,即锅炉满水,关闭给水泵,但不应关闭放气阀。然后放置一段时间,对炉墙进行自然通风干燥。
3.烘炉操作程序与蒸汽锅炉相同,但锅水不应汽化,因此要经常观察温度计,直至终了阶段锅水温度不能超过95℃。
4.热水锅炉的烘炉方法及合格标准与蒸汽锅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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