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统计工作管理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2674 次点击
一、设备统计工作内容
1.设备完好率
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100%
2.设备运转率
月运转率(%)=月设备实际运转台时/月日历台时累计×100%
年累计运转率(%)=年设备实际运转台时/年日历台时累计×100%
注:
(1)月日历台时指本月日历天数乘以24小时。
(2)同类设备若计算平均运转率即:
月平均运转率(%)=本月各台设备运转台时之和/(本月日历台时×台数)×100%
(3)本月若停运、月运转率为零,但仍计算累计运转率。
3.检修计划完成率
月检修完成率(%)=月检修完成数/月检修完成数×100%
累计检修完成率(%)=逐月检修完成数累计/逐月检修计划数累计×100%
月检修率(%)=本月检修占用台时/本月日历台时×100%
4.设备能力(出力)
设备能力(日平均)=本月产量/本月实际运转台时×100%
5.装置开工率
装置开工率(%)=装置实际运转小时/日历台时×100%
装置实际运转数一般指该装置主要设备的实际运转小时数。
6.装置负荷率
装置负荷率(%)=装置本月实际产量/装置月设计或查定能力×100%
装置累计负荷率为逐月装置实际产量累计与装置逐月设计或查定能力累计之比。
7.设备故障停机率
设备故障停机率(%)=设备故障停机时间总和/(设备开动时间总和+故障停机时间总和)×100%
8.万元固定资产利税率
万元固定资产利税率=年利税总额(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100%
9.维修费用率
维修费用率(%)=(大修+中修+小修+维护)维修费/固定资产原值×100%
维修费用按公司、车间装置和主要设备分类统计。
二、设备统计管理
1.设备统计分公司、部门两级管理。
2.机动处设专职的统计人员,负责全厂设备的统计、汇总工作,建立健全完整的统计台账,负责编制专业报表。
3.机动处专职统计人员应在月初5日前将上月设备管理统计资料分项统计完毕。
4.各单位专职机械、电气、仪表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统计资料统计数整理完毕。
5.机动处及各车间每季应进行一次经济技术分析,各单位在下季首月1日前将经济技术分析书面材料随同《机动月报》报机动处。机动处在下季首月10日前将经济技术分析书面材料随同《机动季报》报总经理批准。
6.计控处应在每月2日前将《仪表运行月报》送机动处汇总编入《机动月报》。
7.每季度机动处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的设备统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