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械一般操作标准要求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22207 次点击
一、无安全防护装置或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二、操作木工机械时严禁戴手套,并应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女同志必须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三、加工的木料不得有钉子、铁丝、铰链及石、砂等杂物,否则应预先彻底清除。
四、带有裂缝(斜层)和节疤的材料,进料时不要太快,并尽可能使手离切削工具远一些。
五、搬运木料应注意前后、左右有无人及障碍物;堆放较高木料时,须用扒钉钉牢,以防发生事故。
六、用铁钩吊运木材时,应将铁钩插入木材内,不得钩在木材表面。以防木材掉下来造成事故。
七、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并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吸烟和熬胶应在指定地点,熬完胶后应将余火彻底熄灭,否则熬胶地点不准离人。
八、工作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并将刨花、木屑等用扫帚打扫干净,不准用手直接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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