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机安全监督控制装置配备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6148 次点击
一、总的要求
1.压力机一般均应具有若干种安全监督控制装置及其相应的显示装置。
2.当被监控的部件超出规定的工作限度时,监控装置应立即做出响应,断开相应的控制电路,使滑块停止运行,并将监控状态加以显示。
3.对安全联锁控制系统都应有显示装置。
4.对监控装置的工作状态的显示可以是数码显示,也可以是光、声的警告性警示。
二、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的配置
1.基本类型
(1)光线或安全装置(如电子器件及电路系统工作状态)的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
(2)双联安全联锁阀(如电磁线圈、进或排气口压力的工作状态)的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
(3)曲柄在上死点(或设停点)的超行程监控装置及其显行装置。
(4)凸轮控制机构的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
(5)制动器止动时间或止动角的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
2.压力机对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的选配要求
(1)对于闭式压力一般应配备以上5种监控装置。
(2)对于开式压力机根据结构一般应带有前3种监控装置。
(3)各种压力机根据其结构、操作、工艺等需要,还应具有其他安全监控装置及其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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