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装置安全要求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0815 次点击
一、防护装置的种类
防护装置包括安全防护装置和紧急停车开关。
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装置)
1.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使操作者触及不到动转中的可动零、部件。
(2)在操作者接近可动零、部件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启动或立即自动停机、制动。
(3)避免在安全防护装置和可动零、部件之间产生接触危险。
(4)安全防护装置应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并不得成为新的危险发生源。
2.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3.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4.安全防护装置应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
5.防护罩、防护屏、防护栏杆的材料,及其至运转部件的距离应按GB8196-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和GB8197—87《防护屏安全要求》执行。
6.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三、紧急停车开关
1.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对有惯性运动的设备,紧急停车开关应与制动器或离合器联锁,以保证迅速终止运动。
2.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颜色为红色。
3.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不发生危险。
4.设备由紧急停止开关停止运行后,必须按启动顺序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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