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床安全操作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7031 次点击
一、操作前的安全要求
1.穿好工作服、戴好护发帽、穿安全鞋、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
2.检查工作环境,地面要平坦干净,木料堆放整齐,不得放在人行通道上。工作场所的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刀具是否锋利,有无缺口或裂纹,锯片有无尘埃附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装刀具时要慢慢插入主轴中,先用于转动螺帽,再用扳手拧紧。
5.向各滑动部位、手摇把手的轴承、齿轮、链条等转动机构注以适当的机油,检查各处的螺帽和螺钉有无松动。
6.在确认限位器位置的同时,检查是否牢固。
7.检查三角皮带是否损坏,防护罩是否损坏,固定螺钉是否松动。
8.检查安全装置有无异常,确认制动器能否在10s内制动。
二、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1.开机后,待锯机达到最高转速后方可进料。进料速度应根据木材材质,有无节子,裂纹和加工厚度进行控制。送料要稳、慢、不可过猛、以防损坏锯条、锯片、甚至出现伤人事故。
2.操作带锯时,要注意锯条运转情况,如锯条前后窜动,发生异常现象或发出破碎声,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送料时,手和刀具应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应使用推木棍。
4.操作中不得调整导板。
5.操作圆锯时送料工应与接料工配合好。送料工站在锯片侧面。木料夹锯时,应立即停机,在踞口插入木楔扩大锯路后继续操作。
6.锯片两边的碎木、树皮、木屑等杂物,应该用木棍清除,不得直接用手清除,以免伤手。
7.机械运转30min左右,切断电源,用手触摸主轴轴承是否发热,如温度过高应停机,报告作业组长和维修人员。
8.检查固定安全装置的螺钉、螺帽有无松动。
9.接料要压住木料,以防回跳伤人。
三、操作后的安全要求
1.操作完毕,应切断电源,检查主轴轴承和开关是否发热,如发现开关发热,可能是接触不良或接线松动,应及早报告组长采取措施。
2.用气筒或扫帚清扫机械设备,清理现场,检查螺钉、螺帽是否松动或脱落。
3.带锯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操作;换锯条时,要将锯条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最好两人操作。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