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主要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3042 次点击
一、机房内维修保养标准
1.机房通风良好,温度不得超过5℃~40℃,相对温度不大于85%(在25℃时)保证没有雨水浸入的可能。
2.机房的干粉灭火器应保持正常压力。
3.机房的《电梯困人求援规程》及《电梯机房管理规定》等制度齐全,并挂于明显处。
4.轿厢平层标志应用白漆标在主钢丝上,使其清晰可见(以利于紧急求援用)。
5.机房门锁良好,告示牌清晰挂于显眼处。
6.机房照明,电源插座要保持良好。
7.机房不得住人,存放杂物等,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明显灰尘。
8.曳引轮对铅垂线的偏差≤2.0mm,曳引轮绳槽与导向轮绳槽平行度偏差≤1.0mm。
9.限速器绳槽、轴套、轴及钢丝绳的磨损在允许范围内参照(GB5972—86),运行时应无异常声音。
10.限速器开关灵活可靠;限速器安全开关动作时,能使电梯可靠地停止运行。
11.曳引轮或盘车手轮处标出的升降方向应明显清楚。曳引轮、导向轮、盘车手轮、限速器轮上的黄色油漆应明显,不得掉色。
12.各轴承应灵活,运行时应无异常声音,温度应不高于80℃(注油轴承应保持油量饱满),工作2500~3000小时后更换新油。
1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保持良好的保护性接地。
14.错相、断相保护器应正常,如有错、断相发生,电梯应不能动作。电动机的短路、过载保护应可靠。
15.掣动器掣动时闸瓦应紧密地贴合在掣动轮的工作表面上;当松闸时,两侧闸瓦应同时离开掣动轮表面,应在整个接触面上均匀分布,其间隙不大于0.7mm;掣动轮表面不得有油污、杂物;掣动闸瓦磨损超过厚度的1/4,螺钉头露出及掣动闸瓦有油时应更换。各销钉、开口销卡簧,联轴器螺栓等无松动、脱落。
16.轿厢以额定速度空载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围内,突然断电、轿厢应能完全停止。
17.电梯求援的手动松闸杆,手动盘车操作装置,应齐全并挂于墙上,不得作它用。
18.曳引轮绳槽磨损在离V型槽底部4~5mm时应更换或重车。
二、井道与轿厢部分的维修保养
1.上、下极限,限位开关灵活可靠。
2.绳头组合固定。
3.各根钢丝张力与其平均张力之差≤5%,钢丝绳磨损报废标准。
4.对重块板固定坚固,对重铁不得有锈。
5.安全钳联动机构各部件应灵活、活动正常,钳块斜块与路轨之间的距离为5mm±0.5mm。
6.轿顶固定照明应正常,轿顶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头应正常,轿顶检修操纵开关应正常。
7.平层精确度:V≤2.5%/s,应在±15mm内。
8.轿厢安全窗应灵活,且安全窗开关动作可靠。
9.每一层厅门机械电气联锁装置动作可靠,只有当机械锁定后,电气才能接通。断开任何一层厅门的电气联锁开关、轿门电气联锁开关,电梯要可靠地停止运作。
10.轿门的安全触板及光电保护动作应灵活可靠,当有物体挡住门时,门会自动返回。
11.轿内告示牌应明显清洁;报警装置功能正常,随时保持能和消防中心机房正常通话;排风机要保证轿厢内空气流通;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紧急照明功能正常。
12.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等装置应准确无误,声光信号应正确,开关门按钮功能正常。
三、底坑内维修保养
1.补偿链运行时无碰撞,两端应牢固固定,二次保护要可靠。
2.底坑急停开关的开关方向要明确,红色标注正确,且运作可靠。
3.随行电缆固定可靠,不得打结、扭转、破损等。
4.液压缓冲器油量应充足,无锈死现象,缓冲器安全开关运作可靠。
5.限速器张紧轮安全开关应运作可靠。
6.井道底坑无积水、杂物等。
7.各种安全开关固定不得使用焊接,但应安装牢固。
8.超载报警装置,在空载状态下,手动试验时,功能应正常,自动门机应不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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