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操作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9320 次点击
一、电梯运行前应做到:
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
2.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将“有司机/无司机”钥匙或开关转到“无司机”位置。
3.随电梯上下运行一个回程,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二、电梯运行时应做到:
1.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行,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
2.客梯严禁载货。
3.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4.严禁在轿门、厅门开启的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运行。
5.严禁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号。
6.严禁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
7.不准乘客将身体倚靠轿门、厅门上。
8.轿厢顶部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9.在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用检修速度再平层。
10.严禁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操作控制。
11.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12.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13.运行时如发生突然停电,司机应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采取安全救护措施,妥善进行处理。
14.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首层,将轿厢内“有司机/无司机”或开关钥匙转到“有司机”位置上,再关闭灯和风扇,最后再关首层钥匙开关。
三、发生如下故障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或电话通知维修人员。
1.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起动运行。
2.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
3.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4.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
5.有异常响声,较大振动和冲击。
6.超越目的层位置而继续运行。
7.安全钳误动作。
8.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9.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的臭味。
四、维修人员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电梯轿厢作短程升降时,必须首先切断主电源开关。
五、在救护被困轿厢人员时,维护人员必须采取适当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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