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修保养分包商工作验收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38431 次点击
为确保本公司管辖区域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运作,必须对保养公司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监管,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按如下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一、检查保养公司是否按月检、季检、半年检的工作计划内容进行保养工作。
二、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
1.烟感、温感手动破玻信号点报警的正确性。
2.报警区域的消防风机是否联动,消防广播是否联动。
三、检查消火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压力情况及系统设备情况。
四、检查喷淋系统、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五、检查消防风机接地是否良好,主回路接触器,电机绝缘电阻,轴承润滑是否加油。
六、检查二氧化碳系统、电磁阀工作状态及气瓶储存压力监查是否正常。
七、检查消防紧急广播系统,单元内广播,走火梯广播是否正常。
八、检查消防对讲电话系统、消防电梯前室插孔电话和消防中心对讲是否正常。
九、监督人员确对保养工作完成及处理效果满意后,在保养公司的定期保养报告书上加上评议意见及签名,并交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