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巡视工作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3003 次点击
一、为了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必须经常对其进行巡查。巡查时应明确检查项目、周期和线路,并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巡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应由两人进行巡视。单独巡视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和单位领导批准。巡视时不得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间隔铁门(网)和移开或越过遮栏。
2.雷雨天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设备。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当需要进入上述区域时,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4.进入高压室内巡视时,必须随手将门关锁好,以防小动物进入室内。
5.巡视周期随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有人值班的变电所,一般在每次交接班时巡视一次,每班中间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周至少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配电气,每月巡视一次。
6.巡视检查时要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充分发挥眼、鼻、耳、手的作用,根据巡视检查结果分析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最好采用先进技术,如使用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设备进行定期测试。
二、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设备发热情况,瓷瓶有无损伤和裂纹。
2.经常操作的设备应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3.根据历次的电气设备事故进行重点检查。
4.陈旧设备和投入运行的新装设备也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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