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动机安全使用管理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0916 次点击
一、3~6千伏高压电动机相间保护的选定原则
应正确选择相间保护装置,以尽快断开发生相间短路故障的电动机。
根据规程规定,1千伏及以下、2000千瓦及以下的电动机,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作为相间故障的主保护;1千伏以上、200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或使用电流速断保护不能满足灵敏度要求的2000千瓦及以下电动机,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二、高压电动机过负荷保护的配置原则
1.对于运行中容易遭受过负荷,以及不允许自起动的电动机,一般应设过负荷保护。
2.对于不能保证电动机自起动或不能在运行中消除过负荷的电网,过负荷保护应动作于跳闸。
3.对于运行中能手动或自动消除过负荷,并有值班人员监视的电网,过负荷保护应动作于信号。
4.对于运行中不易遭受过负荷的电动机,可不设过负荷保护。
5.过负荷保护通常利用继电器的反时限元件作用于信号或跳闸来实现,其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动机起动和自起动所需的时间。
三、高压电动机单相接地保护的配置原则
1.根据规定,在高压电动机所接的小接地电流电网中,当单相接地电流大于5安时,应装设单相接地保护。
2.单相接地电流为10安及以上时,保护装置应无时限动作于跳闸。
3.单相接地电流为5~10安时,保护装置既可动作于跳闸,也可动作于信号。
4.单相接地保护通常采用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应大于电动机和配电系统本身的电容电流来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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