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21030 次点击
一、设备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二、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工程部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四、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五、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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