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25711 次点击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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