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动力师职责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08-03-20 21:40  ·  17656 次点击
签发人:
责任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协助设备副总经理编制长远规划及年度动力设备检修计划
1.提供待编各类计划中有关动力方面的依据和问题。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动力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
3.负责对各类计划中动力方面任务的实施进行督促和检查。
4.组织审查制定动力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具体时间。
※负责组织公司在停车大检修中有关动力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掌握大检修中有关动力方面的计划项目。
2.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大检修中动力方面所需的材料、备件等。
3.负责审查动力方面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设备更新、零购等计划。
4.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电气备品配件、储备定额。
5.掌握动力负荷,进行合理调配,搞好节约动力能源工作。
6.负责审查动力设备改造调试方案、运行方式变更及合理化建议。
7.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绝缘监督和电气设备事故预测活动。及时组织领导对重大动力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
8.有权对公司动力维修人员的任免、调配等提出意见。
9.有权参加基建工程,大型技改项目和动力大修工程试车验收和设计审查,有权对不符合规范的工程提出意见,并拒绝验收。
10.有权根据生产需要,提出动力设备增购计划。
11.有权召集车间负责人和动力技术人员会议,并要求其汇报有关动力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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