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
仪器信息网 · 2007-03-20 21:40 · 72571 次点击
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0年11月7日国务院296号令发布,自2000年12月1日实施;立法目的(3点);
1煤矿安全监察体制:2005年1月国务院决定增设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办事处改为地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
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置: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置(8条、49条):名称有变动;B机构法律地位(2、3、4、5条);
b机构职责:A行政处罚权(9条);B安全检查权(11、12条);C建议报告权(17条);D事故调查处理权(18条)
3煤矿安全监察员职权
a资格条件:条例第10条;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5项条件;
b职权:依据条例和办法共6项职责
4煤矿安全监察基本内容:
a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9条部分);
b矿长安全任职资格(29条部分);
c安全技措费提取和使用(27条)
d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1条);
e安全设施验收和安全条件审查(22条);作业现场检查和复查(24、26、33条);专用设备(28)
5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规定:A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B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按国家规定);
6煤矿安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a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35、36、37条);
b吊销营业执照(47条);
c矿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处罚(40、41条);
d拒绝检查、提供虚假情况和隐瞒事故隐患的处罚(45);
e妨碍事故调查处理处罚(46)
f安全监察人员违法行政的处罚(48条);
第二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02003年11月24日393号令公布,2004年2月1日实施;立法目的(2点)
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a规定安全责任的必要性:A建筑工程的投资主体在建筑活动中居主导地位;B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造成事故居多必须依法规范;
b应如实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施工材料(6条);
c不得向有关单位提出非法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7条);
d必须保证必要安全投入(8条);
e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和用具(9条);
f开工前报送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10条):8项内容;
g关于拆除工程的特殊规定(11条);
2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
a勘察单位的(12条):4项;
b设计单位的(13条):5项;
c工程监理单位的(14条):3项;4有关单位
d有关单位的:A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单位的(15);B出租单位的(16);C现场安装、拆卸单位的(17);D检测检验(18、19);
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a单位安全资质(20、26条);
b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施工责任:A主要负责人(21条第一款);B主要负责人(21条第二款);
c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23条);
d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24条);
e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25条);
f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28条);
g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0、31、32、33、34、35条):
h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8条);
4建设工程安监规定
a建筑施工安监职责划分:A综合监督管理(39条);B专项监督管理(40条);
b建筑施工许可(42条);
c日常监督检查措施(43条):4项: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a责任主体:5种人(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程各方主体及人员;施工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注册执业人员)
b行政处罚种类:6类(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c行政处罚实施(68条)
第三节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
02002年1月9日344号令通过,2002年3月15日实施;立法目的(2点)
1关于危化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a范围(3条);2003年3月3日公布了《危化品名录》(2002版);
b条例适用范围:A适用范围(2条);B排除适用(71条);
c危化品单位安全责任:(4条)
d危化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5条):8项;
e危化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权(6条)
2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规定
a生产、储存、使用:
A规划与审批(7);
B条件(8);
C企业设立申请(9条);
D选址(10);
E安全管理(11~16、22~25条);
F剧毒品安全管理(17、19、20);
b经营:A经营许可(27、28、29);B禁止性规定(30、31);C剧毒品销售和购买(33、34);
c运输:
A运输资质(35条);
B运输人员培训(37条);
C托运人和承运人安全要求(38、39、41~45);
D水上运输安全管理(40条)
d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A登记管理(47、48条);
B事故应急预案(49、50条);
C事故救援(51、52条);
3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a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的法律责任(55条)
b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事故救援规定的法律责任(56条);3危化品单位的法律责任:(57~67、69、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