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泥环保技术创新概述
仪器信息网 · 2007-06-20 21:40 · 28895 次点击
水泥是建材行业最受关注的产业。2009年,我国水泥工业取得了骄人业绩。伴随我国水泥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其服务的相关标准及环保技术也有所提升和进步。
环保规定标准提升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简称环保新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2月29日批准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环保新标准适用于对现有水泥工业企业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对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矿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产线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同时,环保新标准在颗粒物(标准状态)及气态污染物排放方面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主要指标及特点如下:
统一各年代、各种窑型、各地区建立的现有生产线的排放限值,给予老企业一定的到达新标准的过渡期,严格新建生产线排放限值。到2009年12月31日止,老企业执行新标准的过渡期结束。自2010年1月1日起,新、老企业一律执行新标准;现有水泥窑使用的除尘设备,同步运转率由≥97%提高到≥99%;强调除尘装置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规定水泥窑头、窑尾排气筒应当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回转窑、立窑合并为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排放筒若达不到规定的高度,其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与高度的平方成正比。
环保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较GB4915-1996标准上了一个大台阶,基本可与2000年的国际水平接轨。环保新标准明确了窑磨一体机的污染物控制要求,增加了在统一烟气含氧量条件下的水泥窑污染物排放限值、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规定等内容,具有创新性。
2.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为配合环保新标准的实施,环境保护部下达编制《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的任务。《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434-20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6月6日发布,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是对水泥工业除尘工程从开始立项到生产运行全过程的管理,不仅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也适用于已建除尘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同时,本规范以工艺技术为主线,对水泥工业除尘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层面作出了规定,内容全面,是实施环境法规、保证水泥工业颗粒物达标排放的重要技术支持文件。
烟气治理进步显著
1.袋除尘技术近年来,袋除尘在本体、滤料、自控及配件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并探索了一系列安全运行举措,朝低阻、高效、多品种、多功能、低排放、长寿命、大型化方向发展。
2.电除尘技术
排放标准的从严及袋除尘的挑战,也激发了电除尘的发展。本体方面,在优化气流均布、板线配置、改进振打装置(包括声波清灰技术)、抑制二次扬尘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成熟,烟气调质及自主软件开发达到新水平,简化工艺流程的高浓度电除尘也投入实际应用。控制技术有了质的飞跃,智能控制、高频电源及三相电源的成功研制与应用,使电除尘器提效、节能等效果显著。
移动电极静电除尘器的开发应用,能有效收集高比电阻粉尘、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节省场地和能源,在末端电场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电、袋复合除尘技术
电、袋复合除尘,集电除尘和袋除尘的优点于一体,在电除尘改造方面有较大的应用优势。袋除尘与电除尘,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保护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4.NOx控制技术
目前即使采用全部常规方法综合治理水泥窑中的NOx,也很难将排放浓度降到400mg/Nm3以下。因此,制定环保新标准时争议很大,最终还是延续了(GB4915-1996)的标准。为了能够适应更加严格的标准,国内有些单位在研究探讨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法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法进一步降低NOx排放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并形成以下共识:
水泥工业随着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的发展和环保标准要求的提高,SNCR法和SCR法脱硝技术将会成为主流,能有效地降低NOx排放;企业在不同地区和时段,可选择采用SNCR法或SCR法脱硝技术。SNCR法的脱硝效率为50%~60%,成本只有SCR法的1/5左右;SCR法脱硝技术是一项颇具潜力的先进实用技术,可以保证废气NOX浓度降到100~200mg/Nm3,NO2的减排效果高达85%~95%,而且其减排性能不会像SNCR法脱销技术那样受到水泥窑规格大型化的影响。但SCR法脱销技术需要使用和消耗价格昂贵的贵金属催化剂,且由于水泥企业废气的粉尘浓度很高,碱金属含量较高,易使催化剂中毒和堵塞,还有诸多改进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