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七点对策

  仪器信息网 ·  2007-06-20 21:40  ·  39194 次点击
循环经济是目前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优选模式,它强调以循环生产模式替代线性增长模式,最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捧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环境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循环经济是最理想的经济发展模式
人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共经历了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传统模式。它不考虑环境因素,一味强调对环境的征服,缺乏保护环境的意识,是一种“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开放式经济过程。第二种是“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它开始注意环境问题,但其具体作法是“先污染,后治理”,强调在生产过程的末端采取措施治理污染。结果,治理的技术难度很大,不但治理成本高,而且使生态恶化日益严重。第三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它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实现资源使用的减量化、产品的反复使用和废弃物的资源化为目的,强调“清洁生产”,是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最终实现“最优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循环经济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据测算,我国每年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和水资源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相当于我国国民经济每年新增GDP的8%。在我国,石化能源与矿产工业占国民经济产值的比例很高,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比较严重的时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要污染物捧放强度大、总量大,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第二,生态环境面临着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生态破坏范围在扩大;第三,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据世界银行和国内有关机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经济增长有2/3是在对生态环境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
据我国有关专家测算,2003年中国空气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的15%。2003年,中国消耗了世界钢铁总产量的30%、水泥总产量的40%、煤炭总产量的31%,但GDP仅占世界的4%。2003年的数据还显示,流经中国城市的河段90%受到严重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有近3亿农村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全国近1/3的城市人口生活在严重污染的空气环境中;酸雨区约占国土面积的1/3。
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虽排在世界第6位,但煤炭、钢材和水泥的消耗量,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消耗臭氧层物质产生量均居世界第一。
有关专家提醒,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未采的环境形势将雪上加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据专家预计,到2020年,如果GDP再翻两番,即使按能源再翻一番计算,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
很显然,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我国的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400万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撑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提高20个百分点,每年就可以减少捧放近4000万吨。由于我国人多地少、资源人均占有量低,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中国经济就有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中国必须走循环经济的道路。
三、以循环经济模式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几点建议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都在探索如何将环境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互动体系,使其既能克服二者之间所产生的矛盾,又能利用二者之间所存在的互补关系,达到既发展经济又改善环境的效果,走出一条和谐共进、平衡发展之路。
走循环经济的道路,必须建立一整套独立、严谨、合理的指标体系,把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环境改善”,达到经济发展与改善环境的良性循环。
走循环经济的道路,我国传统工业首当其冲,老工业基地改造更应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振兴老工业基地不仅是东北等地区自身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因此,必须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发展循环经济结合起来。
1.发展循环经济,要贯彻新思路、建立新体制,走加快老工业基地发展的路子。建议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到传统工业的升级、改造、整合与调整,引进新的管理机制,利用旧工业基地的基础设施、技术上的优势、新开发区的政策等,实现传统工业升级与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势互补,在区域开发中构建新的工业体系。针对许多城市与老工业基地交织一起,功能比较混乱的现状,建议以老企业搬迁、土地置换等为契机,重新进行城市布局,重新划分城市功能区,以合理使用城市的土地资源,整体提升城市的环境水平和城市功能,使城市实现整体升值。
2.加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可以引导循环经济及生态工业规范化实施,使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比如,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等国的经验,着手制订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法规(包括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资源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明确工业废物和产品包装物由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建筑废物由建设和施工单位负责回收,生活垃圾回收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排放垃圾的居民和单位要适当缴纳一定费用;制订充分利用废物资源的经济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对废物回收采取经济激励措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城市发展的各项规划,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中,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在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发展中,充分挖掘潜力,找寻伴生资源和废弃物开发的新资源作为接续产业;有计划、有控制、集约化开采伴生能源(如岫玉、玛瑙、煤精等),并以深加工形式创造效益;避免粗放型的无序开发,延缓资源的枯竭;使循环经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和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上得到发展。
4.在强调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同时,以循环经济思想为指导,发展现代生态农业。辽宁省的经验证明,在推进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不仅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带来生机,而且还为现代生态农业型企业的兴起带来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循环型生态农业还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业上的面源和水源的污染问题,进而发展绿色食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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