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瓶颈困扰国计民生 各国节能各有招数
仪器信息网 · 2007-06-20 21:40 · 39417 次点击
刘助仁
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战略性公共产品,是国家经济的生命线。日益凸显的能源瓶颈困扰国计民生。节能和环保一样,不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就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政府必须承担职责。这个问题愈来愈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并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共识:节能是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各有招数,他们的做法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1美国:节能必须高效全方位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进口国。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扩张,世界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而备用能源日益匾乏,节约能源问题也愈来愈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
布什积极主张通过财税手段鼓励节能。美国(能源政策法》规定,在2004年至2006年间,每年拨款34亿美元给地方州政府,用于旧家电回收和鼓励购买节能产品。美国还在法律中对一些耗能型商用和消费产品设定了新的节能标准。这些产品包括变压器、电风扇、自动售货机、商用冷柜、冰箱等。另外,美国还为生产节能型家电的厂家提供抵税优惠。同时,消费者购买节能设备也将获得抵税优惠。为节省电力,美国政府还呼吁采用更先进的送电技术和更精确的计量手段。
美国2.8亿人口拥有2.4亿辆车,汽油消耗量巨大。石油是战略性资源。为节约石油资源,减少对石油的依赖,使能源来源多样化,美国从石油消费大户一汽车下手,鼓励研发和使用新型可再生能源车辆。美国规定,购买燃料电池车等新型车辆的消费者可享受抵税优惠。美国还鼓励乙醇和氢电池的研发和生产,以便为车辆提供新的燃料。美国规定,联邦机构在2006年和2007年新购车辆中,应有5%为氢电池车,此后这一比例应达到20%。另外,兼顾环保方面的考虑,美国有关机构还在不断酝酿并推出节能措施,比如提高对运动型多功能车和轻型卡车等耗油车辆的燃油经济标准,从而提高使用能源的有效性。此外,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实施了一项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降低能源成本的计划,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提高低收入家庭房屋的保暖性,降低冬季取暖能耗,从而节省能源。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能源供给的市场调节非常敏感,能源产品的市场变化特别明显,这也是调节市场供给和需求平衡的一项最有效的手段。当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能源价格就会跌落;反之能源价格就会上升,自然就会对需求有抑制作用。另外,美国拥有汽车的绝大多数是私家车,消费者养车需要自掏腰包,所以他们在用油的时候自然会十分仔细,有效地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还有,美国在科技方面具有优势,美国政府在能源利用方面也强调通过科技手段来提高能源利用率,并且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比如在化学能源技术方面,利用氢气和空气中的氧气反应产生的化学能发电,发电效率高达40%~60%,加上80%热能可以回收,是燃料电池汽车及家庭、办公室复合能源很有前途的技术。美国将举国动员研究开发这项事业。
2日本:通过立法促进节约能源
日本是一个能源匿乏的国家,能源物资中绝大部分依靠进口。因此节能一直是日本下大力气解决的课题,并通过立法促使社会各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日本早在1972年就设立了日本热能技术协会,并于1978年成立了“节能中心”,全面协调和指导国民与企业的节能以及节能技术的研发。1979年,日本颁发实施了《节约能源法》(下称《节能法》),后来又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对《节能法》进行了修改。
(节能法》根据能源消耗多少对能源使用单位进行分类,指定年能源消耗折合原油3000kL以上或耗电1200万kWh以上的单位为一类能源管理单位;年能源消耗折合原油1500kL以上或耗电600万kWh以上的单位为二类能源管理单位。《节能法》要求上述单位每年必须减少1%的能源消耗。对于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节能法)规定其必须建立节能管理机制,任命节能管理负责人,向国家提交节能计划,定期报告能源的使用情况。
(节能法)还对能源消耗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例如,要求到2004年,录像机的能耗标准必须比1996年降低61.2%,冷暖空调机必须降低50%;到2005年,计算机的平均能耗必须比现行标准降低56%,磁盘驱动器必须降低72%,照明器具的平均能耗必须比1996年降低20%;到2000年,复印机的能耗必须比1997年降低31%;到2010年,轿车的平均能耗必须比1995年降低22.8%等等。
(节能法)不仅对能源消耗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奖惩分明。对于节能达标的单位,政府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免税的优惠。而对于未达标者,政府会依法公布其单位的名称,并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产品将被禁止上市销售。通过上述措施,日本大幅度提高了单位能耗产出。日本的能源消费总量虽然低于中国,但经济总产出却大约相当于中国的4倍。目前,日本的节能技术,特别是电器产品的节能技术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同时日本还大力普及家用能源管理系统,通过利用信息技术使空调、冰箱、照明装置等家电处于最佳、最合理的运行状态。
此外,日本还注意克制浮华用电。今年夏季用电高峰时,东京用电缺口达200万kW左右。为了渡过难关,东京地方有关部门想方设法节约用电。彩虹桥的灯光是东京夜晚著名的一景,但2004年有关部门让彩虹桥的灯光晚亮几个小时,且提早熄灭,以缓解电力供应紧张。东京很多高楼大厦装饰性的照明灯光也都减少了使用。各办公楼和民用空调的运转也都按规定从过去的27℃调到28℃。
3德国:提高能效与节能并重
德国也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为了摆脱对进口和传统能源的长期依赖,德国近年来非常注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节省能源两个方面,以期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据德国经济部统计,从1991-2001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6%,但同期矿物能源的消耗量却有所降低。
作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德国政府努力推动能源公司实施“供热供电结合”,鼓励能源公司将发电的余热尽可能用于供暖。2002年,德国公布了促进“供热供电结合”的法规。根据这一法规,政府向实施该措施的能源公司,尤其是为小型能源公司提供补助,帮助他们置办相应设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矿物能源发电技术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另一个重点。德国不断开发出新的矿物能源发电技术,如高压煤尘焚烧技术、煤炭气化技术等,从而使矿物能源发电的效率不断提高。1999年,德国电力生产部门传统矿物能源的平均有效利用率为39%,在采用新技术后,这一比率如今已达到46%,预计到2020年将进一步提高到55%。
与此同时,德国政府还以税收作为杠杆来促进居民和企业节约能源。从2002年起,德国开始对汽油、低硫柴油和电力消费征收新的生态税。例如,每公升汽油被加征了约3欧分的新税,从而使每公升汽油所含的总税额达到62.38欧分。价格杠杆的作用迫使德国民众意识到节约能源的必要性。另外在生产环节,德国政府从2000年起对企业的设备能耗做出了新规定,新设备的能耗要比过去的标准再低30%,对旧设备也必须进行节能改造。德国在推动家用电器的节能方面也下了一番功夫。在欧盟有关法律的框架内,德国对市场上销售的家用电器进行节能性能分级,并要求商品必须贴上节能等级标签。事实证明,获得节能标签的商品在市场上颇受青睐,也促使电器生产商生产更节能的产品。
德国汽车工业在节能方面也不断推陈出新。2002年,德国新车的油耗量比1990年平均减少20%以上,今年推出了新车油耗量标签,规定只有达到油料消耗标准的车才可以获得节油标签上市。另外,德国的汽车交纳机动车税率的高低取决于发动机的排量大小及废气排放达到何种标准。由于柴油车具有节省燃料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德国人宁愿付出比汽油车高大约10%的价格去购买柴油车。据悉,目前在德国市场上销售的新车中,柴油车的比例超过60%。
德国非常重视建筑设施的节能。2002年德国出台的《节省能源法案》规定,新建筑必须是符合标准的低能耗建筑。根据该法案,德国最近几年还对大量老建筑采取了更换锅炉等措施,大大减少了能耗。2003年政府又制定了“住所改造计划”,采用节能技术改造建筑。
德国政府认为,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节能不可能取得成功。政府高级官员不定期与民众举行讨论会,就政府的可持续发展包括能源方面的政策等进行讨论、听取意见,并鼓励民众监督节能和环保等领域的工作。目前,全国大约有300个提供节能知识的咨询点。此外,政府机构还设有专门的节能网站,向民众介绍各种节能知识。
4法国:大力推动全社会节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法国清醒地认识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多年来,法国一直在大力推动全社会节能。
新房子要消除能源漏洞,老房子要提高能源效率,这是法国近几年来全力推行的节能方针。据统计,法国民居建筑的能源消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的45%,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国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25%。法国家庭的电力消耗20年翻了一倍,其中34%用于取暖,8%用于烹调、15%用于热水、43%属于其他用途。针对上述情况,2000年1月法国实施“预防气候变化全国行动计划”,12月又通过新的“全国改善能源消耗效率行动”,都包含一个重要内容,即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在两项全国行动计划框架内,2000年法国通过了建筑节能规范,根据不同地理位置的光照和温度等自然条件,评估出不同建筑材料的能源利用效率,并在网站上公布。为了方便咨询,环境与能源管理局还在各地设立“能源信息点”。如果要盖新楼,投资及施工方都必须依照节能规范行事,否则无法过关,得不到施工许可。针对老建筑,管理局统计发现,非工业生产性建筑为了采暖平均每平方米每年消耗能源229kW,在保温、通风、照明等方面有许多可填补的能源漏洞。因此这些建筑千差万别,有的还是不可轻易改动的特色建筑,所以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逐区、逐片甚至逐个确定旧房的能源改造方案。为鼓励人们在建房、修房时充分利用新能源,法国政府为建筑安装生物能、太阳能、风能、光能发电等新能源设备提供补助,能源与环境管理局还聘请专家审核建筑施工项目的节能措施及新能源利用效率,达标者有奖,奖励金额可达施工总额的50%。
法国推动全社会节能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为一系列消耗能源的设备和系统制定节能标准。自1994年以来,法国依据欧盟的标准,通过颁布政府法令,先后对锅炉和相关设备、供热和制冷系统、汽车和家用电器等做出了本国化的规定。法国还通过减免税,鼓励在工业、服务、交通运输、住房建筑等领域采用节能设备,鼓励使用同时能生产电力和热能的设备。另外,法国政府还鼓励企业和个人研制和使用利用太阳能或电能的清洁汽车,通过优惠的折旧条件,促使清洁汽车和相关设备进入市场。此外,法国政府还鼓励节能的新技术研究,比如其“全国改善能源消耗效率行动”计划在2002-2004年间开发24项建筑节能新技术,政府给中标者回报全额研发资金,并资助其技术应用和市场化。
5英国:注重在日常生活中节能
提高能源效率不仅是解决能源短缺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良好的社会习惯。在这方面,英国通过政府的各项节能政策、能源与环保协调、交通节能措施以及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等手段,形成了一种有效和积极的节能氛围。
取暖是耗能大户,每年大约消耗英国能源的40%,节能的潜力巨大。为此,英国政府建筑部门于2003年9月1日宣布,将实施百万“绿色住宅”建筑计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在今后10年内建设100万栋“绿色住宅”。这种新型住宅将采用太阳能电池板、洗澡水循环处理装置和无污染涂料等。凡采用这些方法建造的“绿色住宅”将享受减免印花税等优惠政策。据报道,采用这项新技术建造的住宅所耗费的能源将仅是传统建筑的十分之一。另外,英国政府在2000一2004年间共拨款6亿英镑,为全国400万户“燃料贫困”家庭(取暖支出超过收入10%的家庭)改善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还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英国的城市里,极少见到满城流光溢彩、彻夜照明的现象,大型彻夜灯光照明现象更是少见。政府部门和公司都有不搞虚浮华丽的所谓“照明工程”。夜晚漫步在伦敦街头,看不到大面积光华淌泻与楼体通明的景观,所有照明都基本以不影响人们正常生活节奏为准。住宅和公寓楼内,楼道里的公用灯也大多采用自动断电装置。
机动车辆节能也受到重视。英国是世界上机动车十分密集的国家之一。该国约有2300万辆轿车,通常行驶在公路上的卡车约有50万辆。近些年来,低耗油和低成本的柴油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这种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另据报道,英国还在研制一种适用于未来城市的三轮小汽车。这种车车体窄小,只可容纳2人,由高科技材料制成,使用节能环保的压缩天然气,设计最高时速为80km,刍型将在2005年底完成。
英国一些自发节能和绿色组织对增强人们节能意识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新英格兰光污染咨询组织自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向公众普及和推广室外夜间照明有效节能知识,积极宣传和提倡使用低流光灯具。该机构还经常不定期资助和组织由光电工程师、物理学家、能源用户代表、政府官员、记者和普通公众等参加的研讨会,讨论改善室外照明的办法。
为鼓励节约能源,英国在提高能效方面有一系列的立法保障和政策引导。近几年来,为鼓励商业和公共部门实施最节能的措施,政府开征了气候变化税;要求私人天然气和电力供应商做出能源效率承诺;建立非叙利性的“节能企业”,通过伙伴关系促使私营和小型企业向可持续和有效使用节能方向发展;以及对企业节能进行补贴等。